12月18日消息,安岳石刻上承云冈、龙门,下启大足石刻,10万余尊“古多精美”的石刻造像遍布安岳全境,但保护面临诸多难题,也曾遭受较为严重的破坏,加强安岳石刻的保护刻不容缓。
12月18日,资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资阳市政府新闻办联合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了资阳首部地方实体性法规《资阳市安岳石刻保护条例》的相关内容。
《资阳市安岳石刻保护条例》将于明年2月1日起施行,在明确安岳石刻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方面机构职责、合理利用方式、建设控制地带和保护范围内禁止行为等基础上,也对禁止行为作了处罚规定。其中,对破坏安岳石刻历史风貌或破坏文物本体安全的行为,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
资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存志介绍,2016年7月,经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决定,资阳可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安岳石刻历史悠久、技艺精湛,具有“古、多、精、美”的艺术特色,文物级别高,是川中1800余年来的历史发展和风土民情的实物见证和典型代表,是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有效载体,但由于自然环境条件和经济发展等原因,安岳石刻遭受较为严重的破坏,加强安岳石刻保护工作刻不容缓。加上安岳石刻点多面广分散,保护也面临很多难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部门先后多次提出制定《资阳市安岳石刻保护条例》的立法建议。
为此,安岳石刻保护成为资阳首部实体法规的立法首选。经过立法调研、起草、审议等系列工作后,《资阳市安岳石刻保护条例》于12月7日经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批准,将于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资阳市安岳石刻保护条例》共五章三十三条,包括总则、保护管理、合理利用、罚则、附则五部分。其中,总则明确了适用范围和石刻保护的原则,分别规定了资阳市、安岳县政府以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以及社会参与保护的方法和形式等内容。保护管理部分,进一步细化了保护机构的职责,明确了保护设施设备的设置,新增了在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内的禁止行为。合理利用部分,明确了合理利用原则,细化了合理利用方式,规范了文物开放、文化传承、石刻解说和文化旅游开发、景区风貌、业态管理、演出摄制等行为。罚则部分,主要针对安岳石刻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的禁止行为作了处罚规定。“一方面,对破坏安岳石刻历史风貌或破坏文物本体安全的行为,严格依据上位法规定设置处罚规定。另一方面,针对轻微违法行为,以批评教育为主,统一规定相应的处罚幅度。”王存志在发布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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