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建部门对《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商服类房地产项目销售管理的意见》解读称,对2017年3月30日新政前土地出让成交的房地产项目,其商服类物业不再限定销售对象,个人卖家在获得商服类物业不动产证两年后,即可再次转让。
昨日,山东省菏泽市“取消限售”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而广州市住建委今日也发布消息称,将放松商服类物业的限制。
12月19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商服类房地产项目销售管理的意见》,提出如下意见:穗府办函〔2017〕65号文中“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服类物业,销售对象应当是法人单位”规定的“商服类物业”,指该文件公布之日(2017年3月30日)后土地出让成交的商服类房地产项目,2017年3月30日之前(含当日)土地出让成交的商服类房地产项目不执行此条规定。

随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针对《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商服类房地产项目销售管理的意见》的解读。解读中显示,对“330”新政前土地出让成交的房地产项目,其商服类物业不再限定销售对象,个人卖家在获得商服类物业不动产证两年后,即可再次转让。

而对于2017年3月30日之后土地出让成交的(以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或经公告确认土地出让成交日为准)房地产项目,其商服类物业的销售对象仍限定为法人单位。
广州市住建委表示,下一步,市区住建部门将联合加强商服类房地产项目的销售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为保持市场平稳运行、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创造条件。
广州的商业办公类物业的单价目前普遍低于住宅类物业,但与住宅相比,商业地产库存一直保持着高位运行。
南方日报援引克而瑞的数据称,从库存套数来看,2015年6月商服类物业库存39649套,2016年6月为41032套,同比增加了3.5%,2017年的6月为54040套,同比增加了31.7%。
从去化周期来看,近三年除了2017年“3·30”新政发布的当月去化周期降至19个月外,其他月份的去化周期均超过20个月。而“3·30”新政出台后,广州的商服类物业库存去化周期已经达到22.8个月,去化情况不容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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