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依旧要要上法庭,孟案的审理依旧要经过一系列法律程序。
法治是加拿大的核心价值,岂能因为一个专制国家的讹诈就放弃,要是这样,加拿大也不成其为加拿大了。
中国是专制集权国家的思维,理解不了民主法治国家的行事方式。外交部发言人居然还说人家是皇帝的新衣,可能觉得中国的法律只是挡箭牌,只要老大点头就行了,加拿大应当也是,真是贻笑大方。
其实,在加拿大的政党中,现在执政的自由党算是对中国友好的,小特鲁多的老爹当年更是开创了中加友好的先河,中国捏小特鲁多,真是捏错了柿子。
不过,为了最大限度的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加拿大的引渡是司法行政双保险。法庭审理是一方面,孟有多次抗辩的机会;另一方,还需要司法部长同意,而司法部长归总理管。
小特鲁多对法庭审理无能为力,但可以影响司法部长,这也是小特鲁多能做的事情了,但也不能乱来,如果乱来,他自己都会吃官司。
司法行政双保险并不是司法受制于行政,例如说,如果司法部长(代表行政当局)非常希望引渡孟,而法庭(代表司法)经过审理,认为孟的引渡不成立,孟就能因此恢复自由,这就是司法独立于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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