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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偷拍副局长通奸案”:副局长因受贿罪获刑五年三个月

昨天(24日)上午8:30,台州黄岩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原民警池文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在临海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自2017年3月起,池文在得知其上司,时任台州市黄岩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周祥辉与一女子有婚外情后,对周进行了长达半年的跟踪偷拍。

通过在一别墅地下车库安装摄像头,池多次拍到周与一女子在地下车库发生性关系的视频影像。他将音、视频资料刻盘寄送黄岩区纪委和台州市公安局,举报周涉嫌违法违纪。

2017年7月,周察觉自己被偷拍后,向警方报案,称其私家车保险杠的底部被人安装了GPS定位跟踪器。池因侵犯隐私先后被黄岩公安分局处以禁闭7日,行政拘留6日。

作为被举报人的周则因“未造成不良影响”未获处分,之后,被调离至另一单位担任副局长。

2018年4月,池不服处罚,将黄岩公安分局告上法庭。

2018年5月14日,黄岩区纪委决定对周的违纪问题予以党纪立案审查,周的职务被暂停。

5月21日,黄岩区再发通报,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祥辉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同天,台州玉环市人民法院对池文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作出一审行政判决,认为黄岩警方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驳回其诉讼请求。

5月25日,池文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临海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周祥辉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

12月17日,黄岩区人民法院对周祥辉受贿案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对被告人周祥辉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对其退缴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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