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改革发展需求迫切,教育立法等不得、慢不得。教育立法要强调权威性、准确性,但也不可能每一项立法都完美无缺。中央有要求、现实有需要、群众有期待的,就要积极推进。”

《中国教育报》12月25日全文刊登了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11月29日在全国教育法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陈宝生点名指出了要抓住机遇加快推进的几个立法项目,比如学前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启动教育法修订、把“劳”写进教育方针等。
以下为陈宝生关于教育领域立法的讲话节选:
对党中央明确部署的立法项目,要抓住机遇加快推进。今年10月,经党中央批准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正式颁布,明确将制定学前教育法,修改职业教育法、教师法、学位条例纳入立法规划项目。我们要抓住机遇,积极推进这4部法律按时完成起草或者修订。《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是落实中央确定的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社会高度关注,要推动尽快出台。这次全国教育大会,党中央经过慎重研究,决定把劳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要求之中,提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总体要求。要抓紧启动教育法的修订程序,把“劳”写进教育方针、写进法律当中,充实完善法律规定,全面落实大会决策部署。
对事业发展急需的其他重点领域,要加快立法步伐。当前,教育现代化发展对一些重要领域,比如家庭教育、终身学习、招生考试、师生权益维护、学校管理、教材管理、教学行为规范、学校安全等方面涉及群众和公共利益的重要领域,都提出了十分迫切的立法需求。比如,家庭是学生成长的第一课堂,家长是学生第一老师,家庭和学校、家长和老师、家长和学生之间的关系没有法律规范来调节,这极不适应教育现代化的需要。所以,家庭教育立法要加快推进。要加强立法研究,稳妥有序推进,力争“成熟一个、推出一个”。能够以法律法规形式出台的,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积极推进;暂时不具备立法条件的,可以部门规章形式出台,加快完善教育部门规章体系,满足基层实际需要,回应群众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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