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强东的案件很难说因为就是没有证据。受害女生在刘强东发言之前,她已经是一次比一次的疑问大。在她第一次通过媒体来抱着来爆料的时候,其实已经里面有好几个疑问了。
她说刘强东在车上一开始说是去摸她,还跟别人现场直播说刘强东摸她,既然刘强东这么猥琐,你为什么你下车以后不跑,还带他回宿舍呢?你还让他到你的房间里去。
她报警的时候跟警察说这是一个误会,第一次他爆料的时候,她有就有三处很明显很明显的疑问。这三个疑问,这是她自己爆出来的。在加上刘强东的叙述,让法官或者是陪审团对这个强奸案就有了疑问,觉得她有可能是自愿的。 如果有了这个疑问,只要不是百分之百的肯定就不能认为有罪。所以其实从受害女生第一次爆料已经不能够百分之百的肯定刘强东石强奸了,越来越说明受害女生是自愿的,到最后刘强东出来说,她就是自愿的。她自己爆的料里面漏洞非常的多。刘强东最后他通过律师叙述的整个过程基本是合情合理的。一个有判断能力的人基本上会偏向于判断他们两个这个事是自愿的。不是很理解受害者的律师是什么样的一个思路,为什么会让她的当事人这么一步一步地爆出来的这些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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