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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允扩大独资经营 外商投资有望清障

“负面清单”影响最大的就是外资到中国投资,目前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的外商投资法草案,就明确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负面清单以外领域按内外资一致原则管理。

“香港经济日报”认为,这次新版本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代表中国正在扩大开放外资进入市场,过去贸易战协商中,美国一直批评中国刻意刁难外资,设置诸多条件,并将“开放市场”作为协商条件之一。而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出炉,可能是为下次美中协商铺路。

中国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唐文弘日前在全国商务工作会议上表示,2019年将推动尽早推出《外商投资法》,各地、各部门废止修订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法规、规章,将进一步缩减负面清单,推动在负面清单以外领域,全面清理取消针对外资的准入限制,减少股比限制,允许更多领域实行独资经营。

澎湃新闻报导,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这一创制始于自贸区经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教授崔凡表示,负面清单制度从自贸区走向全国的过程是逐步推进的。2013年上海自贸区在浦东外高桥挂牌当日同时推出首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2016年上海自贸区试点期满,立法部门对既有的“外资三法”进行修订,商务部随后发布外商投资企业设立与变更备案暂行办法以及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自2016年10月8日起在全中国实施。

根据2016年以前的审批制度,外商投资企业的合资合作合同与企业章程都要经过批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与变更备案管理制度在全国实施之后,这些审批基本取消,除了负面清单规定的领域外,97%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与变更事项均不再需要审批。

2018年6月30日以来,全国推行外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套表格、一口办理”。外商投资法草案则进一步取消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或备案程式,更加彻底地实现内外资一致。

另外,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与备案按照《企业投资专案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进行,目前除了规模特别大的外商投资项目,基本上实行内外资一致,这一制度在《外商投资法》实施后可能也将迎来调整。“需要核准的范围越来越小,下放的权力越来越多,这是这几年一直在走的方向。”崔凡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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