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从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北省实施体育消费补贴政策媒体吹风会上获悉,2019年1月开始,河北省在石家庄、张家口、承德、沧州4市试点体育消费补贴政策,面向广大健身群众发放体育消费券。

12月26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北省实施体育消费补贴政策媒体吹风会。
河北省体育消费补贴的形式为电子消费券,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线上发放。从2019年1月开始,4市健身群众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和手机APP两种形式,在“惠美体育”平台上领取消费券,同时可以进行预订购买运动服务产品和选择场馆等操作,然后在有效时间内到预订场馆进行体育健身活动。
4市首批参与消费券发放的运动场馆共77家,其中石家庄31家、张家口23家、沧州14家、承德9家,其中包含冰雪体育场馆15家,场馆名单即将向社会公示。
体育消费补贴发放遵循公平公开、消费引导、先领先得、专款专用原则,即采取开放性发放消费券的形式,消费者领取后配比一定比例的现金到场馆消费,消费补助资金直接划转场馆,同时引入第三方监管机制,确保群众受惠、场馆受益、资金安全。
目前设计的消费券面值共有15元、20元、30元、50元、80元、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十种。消费券实行每周限量发放,每个消费者每周各种面值的消费券合计能够领取三张,并且每种面值限领一张。每次消费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不可累计使用,每个消费者每年补助数额不超过 2000 元。消费券领取后如超过7天(日历日)未使用,将自动作废,补助资金进入下一个发放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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