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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原副秘书长获刑11年 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中国湖南岳阳市委原副秘书长、汨罗市委原书记白维国受贿案于近日公开宣判,岳阳市中院认定其犯受贿罪,获刑11年,没收非法所得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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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维国与妻子收受巨额财物(图源:VCG)

白维国被处罚金200万元(1元人民币约合0.1454美元),没收扣押在案的1,423万多元。

法院称,2005年至2016年,白维国在担任汨罗市市长、汨罗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另案处理的史姓妻子,在企业用地、申办福利企业、建厂项目办理手续、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等方面为相关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款及财物。

法院认为,白维国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白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公开资料显示,白维国于2016年8月出任岳阳市委副秘书长,但履新4个月后便因涉嫌严重违纪受查;及至去年2月被开除党籍及公职,当时湖南省纪委通报,称其对抗组织调查、违规选拔任用干部、挥霍公共财产,并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又到境外参与赌博,赌资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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