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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针对崔永元反映情况启动调查进程

2018年12月29日22:28,最高人民法院在微博发文:

经核实,崔永元微博所发博文以及所附四张图片,其中两张图片所载内容与目前保存在最高人民法院档案处的(2011)民一终字第81号案件副卷的有关内容相同我们已经启动调查进程,欢迎崔永元教授等知情人向我们提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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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崔永元转发此条微博并回应:“多好啊,从一口认定为谣言到开始启动调查,这就是进步。我愿意配合并参与调查,让我们一起靠近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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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陕北千亿矿权案

2003年4月,陕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下属的西勘院委托评估公司对陕西横山县波罗红石桥地区煤矿(下称波罗煤矿)资源探矿权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1419万元,并公开寻求企业对此矿源进行联合勘查。

陕西企业家赵发琦看到信息后,经过初步了解,和实地考察决定冒险赌一把。他开始联系西勘院。

2003年8月25日,他通过名下的凯奇莱公司与西勘院签订了《合作勘查合同书》,共同出资对波罗煤矿进行资源详查和精查。双方确定此资源探矿权作价1500万元,凯奇莱公司向西勘院支付1200万元,获得勘查所取得成果80%的权益。

在赵发琦向西勘院转账之后,双方在2005年10月合作完成详查工作,勘探出波罗煤矿煤炭储量为15.6亿吨。得知这一结果,赵发琦估算一年可能有几十亿收入。

然而,他的开心没能持续多久。因为这矿藏,此后他陷入长达12年的官司,并遭遇了一场牢狱之灾。从2005年3月,西勘院发函凯奇莱公司,称其与凯奇莱公司签订的合同,与2003年10月22日陕西省政府召开的21次会议纪要有关政策不一致,要求终止合同,并退还赵发琦此前支付的1200万元。

赵发琦直接给陕西省领导写信,请求主持公道。在省政府调查期间,西勘院重新找凯奇莱公司合作。赵发琦再次向西勘院支付900万元现金。2005年11月,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签发“陕国土资办发(2005)65号文档”,称:“2004年3月西勘院与凯奇莱公司将签订的合作勘查合同及陕西省横山县波罗—红石桥勘查区探矿权评估报告摘要送我厅备案。经审查,我厅认为,双方承诺愿意承担风险,也愿意按照陕西省政府有关规定进行合作勘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可同意其合作勘查。”凯奇莱第二次给西勘院打款900万元收据

不过,在两家公司公布波罗煤矿煤炭储量之后一个月,当地政府又要求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研究”,让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和香港益业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波罗煤矿的勘查工作。西勘院开始反悔。

到2006年1月,赵发琦的凯奇莱公司,已经完全被踢出局。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和香港益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资组成的陕西中化益业能源有限公司取代了凯奇莱公司。赵在波罗煤矿的权益也被香港女商人刘娟接手。根据中国经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刘娟,17岁中学毕业后进入陕西省安康地区文工团,19岁进入陕西省农业机械化领导小组办公室,1990年进入陕西省政府工作,任打字员。

2006年5月,赵发琦将西勘院诉至陕西省高院。五个月后,陕西省高院做出一审判决,赵发琦胜诉。一个月后,西勘院向最高法院上诉。自此之后,争议案件拖延三年。

2009年11月4日,最高法院作出判决:将案件发回陕西重审。之后,赵发琦遭遇了更大的打击。2010年,政府部门召开了两次会议,认定合同无效,并决定撤销凯奇莱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对凯奇莱公司法人代表以涉嫌虚报注册资金罪进行通缉,最后决定撤销65号文档。

2011年3月,陕西省高院重审判决凯奇莱公司与西勘院合同无效。3月16日,凯奇莱公司被撤消了工商登记,不久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关押133天之后的赵发琦,被取保候审,出来后,他开始打另一场官司。他搜集了证据,发现榆林干警伪造了落款时间为2007年1月18日的“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最终,因为证据不足,他被判无罪,凯奇莱公司恢复了工商登记。

波罗煤矿案重审直到2013年6月才第一次开庭。又过去四年,2017年12月,最高法院判决,合同有效,继续履行。赵发琦在司法维权12年后,终获胜诉。从开始到结束,赵发琦用了12年。

崔永元反应:最高法院案卷被盗

在作出判决前一年的2016年11月下旬,该案二审全部卷宗一次性丢失,事发地点正是审理该案的有关单位。在丢失前的20多天,赵发琦公开实名举报陕西省主要领导干预该案,并指责此前有司枉法裁判。审理单位在发现卷宗丢失后,曾多方寻找,并发现事发时监控为黑屏,随即便逐级汇报至院主要负责人。但过去两年里,有关单位未对此事进行报案,也未展开内部调查,更未对任何人进行查处,卷宗至今无下落。

巧合的是,就在丢失前20天,千亿矿权案当事人、凯奇莱法定代表人赵发琦,在网上公开实名举报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等人曾干预该案。该案漫长的司法历程中,其中有10年在二审(两次),但根据法定审限,二审应在3个月内完成,赵发琦称在没有新增证据、新增诉讼方的前提下,超限38倍极为罕见。

2018年12月28日,崔永元微博称:“这个案子本来确定2016年12月二次开庭,就是因为二审的卷宗丢了,合议庭要“恢复”一套二审卷宗,开庭推迟到2017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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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永元在微博质疑:“案卷是被外人盗走还是自己人干的?如果是外人为什么不报警?如果是自己人用意何在?有人指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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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崔永元爆料“案卷就是在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办公室被盗走的。承办该案的法官叫王林清,现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2016年11月28日上午,他突然发现该案的二审正副卷宗全部不见了,翻遍了整个办公室寻找无果后,他立即向该庭庭长程新文作了报告,程随后层级报告至周强院长。但随后是回看监控黑屏、没有安排追查、没有报案、要法官重新补一个新卷宗、法官们不愿意签名的卷宗中重要文档又飘回来了……周强,我觉得最高法的法官还是有骨气的,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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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自述视频流出:证实卷宗被盗、监控黑屏

近日,《华夏时报》深度调查部记者收到一段疑似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王林清的自述视频,王在视频中讲述,他曾作为陕西榆林凯奇莱公司诉西安地质勘察院案件承办人,在准备写判决书前发现原存在自己办公室的案卷离奇被盗。

“我想通过这个视频的目的,就是要给自己、为保护自己,免遭不测,留下一些证据。我想先说的第一个案件,就是在2018年2月份被中央电视台两次报道过的,陕西榆林凯奇莱公司和西安地质勘察院的合作勘查合同纠纷。这个案件发生在2003年,当我写判决书的时候,我打开工作柜,准备拿出一审卷、二审卷的时候,要写判决的时候,我突然发现,厚厚一摞子的一审案卷都在,而二审的一本正卷和一本副卷竟然不翼而飞了。这个案件多么的重大,如果这个案卷一丢,我可能就会被开除了。所以当时,我当时就懵了。我赶紧把办公室的边边角角、犄角旮旯全部找了好几遍,根本就没有见到这两本卷的下落。

我又赶紧跑去向程庭长报告,程庭长倒是表现得相当的镇静,说让我回去再好好找找。回来以后,我又找了办公室十几遍,还是没找到。我想到了我们院在我们的办公区的每一层都安装了若干个摄像头,而我办公室门口外正好有一个,在我办公室的走廊尽头还有一个监控,等于有两个监控。于是我赶紧找到程庭长,要求调取监控摄像,查看我丢卷的那几天到底有没有什么人到我办公室把卷宗拿走了。

程庭长让我和保卫处联系好了以后,程庭长中午就自己一个人去调取了监控录像,我就焦急地等在程庭长办公室门口。

下午2点多,程庭长调取监控回来以后,我赶紧问怎么样,有没有什么线索。程庭长说,监控录像能够显示出我那天第三次汇报以后,带着卷宗回到了自己的办公室,我把卷宗放到办公室以后,一会我就空着手走出了办公室,进了一个同……第二天监控就坏了,我一听就感觉这个事情非常蹊跷,监控怎么可能说坏就坏,而且是安装不久的监控,并且我的办公室门口有两个监控,坏一个也不可能两个都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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