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月3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请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首席大检察官张军,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童建明介绍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改革内设机构情况。

中国检察官在就职前需要向中国宪法宣誓(图源:新华社)
1月3日上午,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机构设置”栏目发布了改革后的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以及部分内设机构负责人。
改革后的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厅(新闻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厅、第二检察厅、第三检察厅、第四检察厅、第五检察厅、第六检察厅、第七检察厅、第八检察厅、第九检察厅、第十检察厅、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国际合作局、检务督察局(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计划财务装备局、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
其中张志杰担任第一检察厅厅长,“负责对法律规定由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除第二、三、四检察厅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起诉、公诉、抗诉等相关工作。”
第二检察厅主要负责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公诉、抗诉等相关工作。其还负责死刑复核法律监督工作。
尹伊君担任第三检察厅厅长,“负责对法律规定由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中国国家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起诉、公诉、抗诉等相关工作。”
郑新俭担任第四检察厅厅长,“负责对法律规定由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起诉、公诉、抗诉等相关工作。”
王守安担任第五检察厅厅长,“负责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负责对司法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的等相关案件的侦查。”
元明担任第六检察厅厅长,负责办理向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案件的审查、抗诉等工作。
张相军担任第七检察厅厅长,主要负责办理向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等工作。
胡卫列担任第八检察厅厅长,“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还负责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中国国有财产保护、中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史卫忠担任第九检察厅厅长,负责对法律规定由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起诉、公诉、抗诉等相关工作。
徐向春担任第十检察厅厅长,“负责受理向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管辖的中国国家赔偿案件和中国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最高检内设机构改革的部分细节此前已在2018年12月获官方披露。第二检察厅因主要审理涉及中国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案件,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字并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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