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私生子传言,范冰冰弟弟范丞丞向法院提起的名誉侵权之诉获得支持。

范冰冰弟弟范丞丞同样受到外界关注(图源:VCG)
北京时间2018年12月31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范丞丞名誉侵权案一审判决书。该案于2018年9月25日作出判决。
判决内容称,被告在微博多次使用“私生子”、“母女”等词汇,对范丞丞的名誉权构成侵权,应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原告起诉称,去年3月,范丞丞获知微博用户“文艺-高冷先生”(注册人王钿飞)于同年1月3日间发布多条微博,称“范丞丞是范冰冰与洪某宝私生子”。
原告称,这些内容是对范丞丞的人格侮辱和公然诽谤,造成极为恶劣的负面影响,故诉至北京海淀法院。
判决书显示,原告在法庭提交一份公证书,其中对户主为范涛的户口本原件复印进行公证,载明范冰冰与户主关系为“长女”,范丞丞与户主关系为“子”。
判决书指,范丞丞提交的证据已能证明与范冰冰系姐弟关系。王钿飞在微博使用的“私生”、“私生子”、“母女”等词汇,但未提供证据,对范丞丞构成名誉权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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