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向移民局官员行贿被“钓鱼”的洛杉矶华人男王祖磊昨天(1月2日)上午在律师玛丽琳(Marilyn E. Bednarski)的陪同下来到洛杉矶联邦法院8A法庭。面对同伙招供的压力,王祖磊选择认罪。
他看上去身高1.75米左右,一头短发,戴着一副眼镜,身穿布质黑夹克,下穿深蓝色牛仔裤。他通过中文翻译回答了法官所有的提问。
法认
侨报记者高睿摄法官问他今天出庭是否为了签署认罪协议?是否从开始的不认罪转换到今天的认罪?他是否保证在法庭上说的每句话都是真话?在认罪协议签字前是否翻译成中文?是否完全理解协议的内容?他的所有问题是否得到了律师的回答?律师有没有讲清认罪协议的全部内容?知不知道认罪后刑满会被驱逐出境?知不知道认罪后会自动放弃一些权利,包括拥有枪支、进入公职等?知不知道自己有权拒绝认罪?有权上诉?有权和证人对质,查阅证据,有权保持沉默等,对法官的这一系列问题,王祖磊均表示“YES”。
侨报记者高睿摄法官又问,签署认罪协议前有没有人提出前提条件?被告有没有遭到恐吓或胁迫,有没有人给他某种承诺?王祖磊一一回答“NO”。法官再问:“你的认罪是自愿的吗”?“是在精神正常状态下的决定吗”?“知道认罪的后果吗”?王祖磊均回答:“YES”。
韩裔检察官韩爱德华(Edward Han)在法庭上还原了案发全过程,2018年5月16日,中国公民裴庆斌从中国青岛飞抵洛杉矶,在通关时因隐瞒妻子来美生产的事实被移民官扣押作进一步调查(俗称关进小黑屋),期间裴庆斌向审问他的移民官员表示,如果能放他一马,会给对方6000元作为回报。移民官将计就计,佯装上钩,于是裴庆斌打电话给王祖磊,让他带着6000元现金到机场赎人。
就当王祖磊17日驱车到机场,将6000元交给移民官员的时候,被埋伏在四周的执法人员“瓮中捉鳖”。在人赃俱获的情况下,裴庆斌主动认罪,并于去年10月22日接受联邦法庭的宣判,法官弗吉尼亚判处裴庆斌在联邦监狱服刑12个月零1天,罚款7500元,刑满后监外监管3年,之后遣返中国。
王祖磊庭审初期佯装不知情,称自己只知道裴庆斌让他带钱到机场接人,不知道这笔钱用来干什么,企图用“无知者无罪”为自己开脱。但鉴于裴庆斌被判有罪,并交代了两人合谋行贿移民官的全部细节,王祖磊自知难圆其说,便开始由“不认罪”改口为“认罪”,并于去年12月5日签署了认罪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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