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大约有80%的法律、90%的地方性法规和几乎所有的行政法规,都是由行政机关来执行。行政执法执不好、执法不到位,也直接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能否如期实现。”2019年1月4日,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行政执法是政府实施法律法规、履行法定责任、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方式。

刘振宇表示,随着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总体上有很大改善,但依然存在很多问题,比如说随意执法、粗暴执法、执法寻租、执法不作为等,执法不重视程序、违反法定程序也时有发生。
另一方面,阻挠执法、抗拒执法的现象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刘振宇提及,之前发生的高铁霸座、飞机霸座、城市流浪犬治理问题,表示执法疲软的问题不断引起群众的热议,公众要求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执法的呼声越来越高。
刘振宇表示,执法制度不完善、不落实是影响和导致行政执法质量不高、执法行为不规范的重要原因之一。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其中,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在打造“阳光政府”,主动、及时地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让行政执法接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在规范执法程序,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形式,对行政执法各个环节进行记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在确保每一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核,使执法者不能越过权力的边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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