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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时隐瞒真实信息 华人房东要赔偿800万美元



三年前,美国一男子Joel Fried用210万美元买入的房子竟是“稳租房”,要求退房不成。买主一纸诉状将两位华人卖家告上法庭,指责卖主隐瞒遗漏了房屋相关的重大信息,违反了合同中的明示保证,要求卖主赔偿300万美元损失,外加500万美元惩罚性赔偿金。

根据布碌崙民事法庭资料,2016年2月9日,买家Joel Fried向潘姓和陈姓华人购买位于布碌崙威廉斯堡区Knickerbocker 大道214号的一栋三层楼房。数个月后的2016年7月14日,Joel Fried将房产转交名权(Assignment),转让给了214 Knickerbocker Holdings公司(简称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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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说,在签合同和房产交易结算时,被告明确保证该房产以合法方式使用,即没有租金管制或租金稳定的房客,该物业是一个合法的四家庭和两商店的房子,住宅租户没有签订任何租约。

诉状称,同年9月9日,卖主潘和陈两人提供“房屋转租协议”、租金报表证明和宣誓书,上称该房产已经脱离了纽约市房屋保护和开发局的登记系统。从2016年2月的房产销售合同看,两家商店的月租金分别为1,890美元和1,720美元,四家庭的每月房租分别是1,250、1,000、1,290和550美元。

但是,上述收租信息似乎只是纸面上如此。原告说,房产交易完成后,有一名以上的租户声称该物业实际上是受州法管制的“租金稳定”房,但没有以合法的方式使用,而且它也不是一个有两个商店的合法四家庭房。这些租户说,稳租房的租金不能涨,他们只需要支付最低租金,而不能被驱逐。此外,他们还声称他们被多收了钱,因此有权获得退款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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