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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均审结两千余件,刘忠林案获赔金额创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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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上午,辽宁省辽源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决定,曾因故意杀人罪入狱的刘忠林获得国家赔偿460万元,包含羁押9217天(约25.2年)人身自由赔偿金2624448.58元(284.74元/天),精神损害抚慰金1975551.42元。

刘忠林案刷新了国家赔偿案件判决的两项纪录:他是公开报道中羁押时间最长、获得国家赔偿金额最高的蒙冤者。

历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及人民法院报报道显示:1995年至2017年11月,全国法院共审结国家赔偿案件54527件,年均超25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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