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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74部党内法规 中共铁腕治党的背后

近日,据报道,在2018年中共一年内颁发了74部中央级别的党内法规,这些密集出台的法规其实是中共高层发动的一项系统的治党工程,其目标是建成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堵塞制度漏洞”。它被官方视为中共在反腐之后,从制度治本的角度对治党做出的顶层设计。

这项规模庞大的治党工程中,一个提纲性的文件是2018年2月颁发的《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该规划据报道是按照中共最高领导人习近平的部署,要求到中共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从而发挥“制度的治本作用”,堵塞“制度漏洞”,将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统一起来。该文件并对今后5年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进行了顶层设计,要求绝大多数都要在2021年前完成。

中共反腐运动之后,以铁腕手法推进党内法规的制定,弥补既有体制的漏洞。

2018年的这70多部法规可谓只是中共庞大治党计划的一部分。这也是继2012—2014年中共为适应反腐运动在历史上第一次对党内法规集中清理之后的第二次大规模修订,显示出中共反腐之后,铁腕治党仍未停止。

在反腐已经取得明显成果的今天,中共为何马不停蹄地发动这项铁腕治党工程?

中共十八大前,党内贪腐蔚然成风,尽管无法排除官员的品行问题,但最根本的还是在快速发展和转型中的体制出现的巨大的法治和监督漏洞,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传统滞后的体制无法适应现代化的变化形势,亟待迭代更新。十八大之后,中共开始以反腐进行治标,体制重塑进行治本,对中共体制进行更新升级。为此,中共一方面在机构上对中共和政府机构进行大规模重组,另一方面也同时开启了党内法规的重建。

从其规划以及实施来看,强化巩固中共对党内的领导和监督、组织能力,从而提高对国家层面的领导力和执政能力是其主导方向。其重点推动的项目,除了众所周知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还要求建立或完善“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除此之外,中共还要求修订中共地方组织、基层党组织的民主选举规则,对党员的权利保障等内容。其中,《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等74项中央层面的党内法规已颁布或修订。

纵观这些法规的颁布情况,可以看出其目的主要在于强化中共高层对各级党组织的控制力,以法规形式整顿约束不同的中共部门,将反腐之前那个全身漏洞、组织涣散的中共组织体系打造升级,而细化的规则当有助于对中共自身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中共的党内制度建设服从于习近平提出的“国家治理体系和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部分,属于广义的国家制度建设。因此,中共将党规和国家法律相统一协调被作为此次修改计划的一个目标也说明其有意将政党治理纳入国家法治化的渠道。

当然,也要看到,由于中国体制中缺乏足够的、细致的监督网络,也缺乏强势的法治传统,如何将治党纳入国家法治体系中,将二者更有效地衔接起来,构建严密的法治监督网络,仍是很大的挑战。在这个过程中,各级党组部门在对中央权威的协调和服从增强的同时,其活力和积极性如何保持也成为大难题,如何不在高度集中化的组织结构中沦为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结局,如何在严厉治党的同时,预防治理体制扭曲僵化,压缩社会空间和活力,也是治党过程中需面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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