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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歌法》引发争议 港府应尽早列明界线

近年引起香港人讨论得喋喋不休的《国歌法》,于香港当地时间1月8日在行政会议通过,短期内将会交至立法会进行首读。《国歌法》之所以引起港人不安,全因政界人士各有着不同的解读,在未有明确的指引下,令市民担心稍一不慎将误触法网,从而导致《国歌法》引起争议。

《国歌法》于2017年10月在中国内地实施,其后中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将《国歌法》纳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

2018年,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大致完成草拟工作,为以便在港实施,香港的《国歌法》与内地的不尽相同。例如内地国歌法全文合共16条,而第1条有提到“为维护国歌尊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字眼,但由于香港是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因此草案将会删除“社会主义”等字眼,充分体现一国两制的灵活性。

香港足球赛事曾出现“嘘”国歌等行为,若《国歌法》一旦立法,相信确实有机会定性为违法。 (图源:多维)

条文订明在部分场合应奏唱国歌,包括宪法宣誓、升国旗仪式、重大体育赛事及外交活动。除此之外,草案将加入新元素,法例订明将在行政长官、行政会议成员、法官及立法会议员的宣誓仪式须播放国歌。

行会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指,若议员刻意缺席、在奏唱国歌环节离开或刻意在会议厅外停留而不进入,将有可能违反《宣誓及声明条例》。有泛民派议员担心《国歌法》有利政府进一步政治打压,亦有建制派议员指刻意缺席奏唱国歌环节较难定义及处理。连香港最前线的政界人士亦对《国歌法》有着各自解读及模糊的地方时,难免延伸社会各阶层不安,政府为释除公众疑虑,好应把《国歌法》一一列明界线,让港人放下心中大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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