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2019年1月9日,据中国解放军报社南部战区分社官方微博消息,台江县南宫镇拥党村村民付鹏飞入伍后怕苦怕累,不愿受部队纪律约束,以种种理由拒服兵役。

付鹏飞已经被参军地除名(图源:@南部战区)
消息称,2018年8月,付鹏飞自愿报名参军,通过体检、政审、役前训练等征兵程序后到四川广元武警中队服役,役前训练期间,本人已签订《依法服兵役承诺书》。
拒服兵役后,付鹏飞曾先后4次被约谈。最后,给予付鹏飞除名处理,送回原籍。
随后,台江县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对付鹏飞做出如下处理
(一)责令由南宫镇人民政府对付鹏飞进行10天的《国防法》《兵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教育。
(二)将付鹏飞纳入履行国防义务失信名单,由县人武部协调中国人民银行台江县支行指导台江县各家银行,三年内不得给予付鹏飞信贷优惠政策支持和利率优惠支持。
(三)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相关单位,不得录用付鹏飞为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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