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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女子被宣告死亡后归来:丈夫已另娶,儿子患病不能自理

走失二十年被宣告死亡,上海六旬患病老人终于回到上海家中。

2018年8月,上海市民陆林在浏览新闻时看到了河北省某救助站发布了一条帮六旬老人寻家的信息。他发现信息中名为“张玉”的老人,无论是外形、住址等信息都与自己失散多年的亲妹妹陆小宝极为相似。

而他的这位患有精神疾病的亲妹妹,在1998年走失后二十年杳无音讯。虽然寻回希望渺茫,但陆林不想放弃任何可能性,陆林第一时间与发布该消息的救助站工作人员积极联系,经沟通确认,名为“张玉”的老人就是陆林的妹妹陆小宝。

陆林将这一消息告知陆小宝的丈夫马文和儿子,但马文的反应很冷淡,表示他已经在2014年作为陆小宝的利害关系人,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申请宣告陆小宝死亡。

青浦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发布公告,在法定公告期一年届满后陆小宝仍未出现,且有证据证明陆小宝下落不明已满四年。据此,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于2015年判决宣告陆小宝死亡。

现在马文已与别人登记结婚,重组家庭,自然不愿接纳陆小宝回家。陆小宝的儿子由于患病,生活不能自理,故也无法照顾母亲陆小宝。自己的亲妹妹尚在人世,却自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起,就在法律上已被视为死亡,而陆小宝和马文的婚姻关系也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这结果,显然不是陆林所期望的。

2018年8月,发布救助信息的救助站将陆小宝送回至她过去居住的村里。当晚,由于马文和儿子不接电话、家门紧闭,陆小宝无家可归。村委出面协调,先暂时将陆小宝送至医院进行体检并安排住院治疗。在医院里,陆林一眼就知道那是自己的妹妹陆小宝,“这就是我妹妹陆小宝,终于回来了!”

由于陆小宝已被宣告死亡,医院无法正式收治陆小宝,陆林作为利害关系人向青浦法院申请撤销陆小宝的原宣告死亡判决。

青浦法院根据陆林提供的证据材料依法进行了审理,为使陆小宝尽快回家,恢复正常生活,承办法官在收到案件后急案急办,立即开展相关调查。经向陆小宝家人和所在村委调查,确认由河北省救助站送回至上海市青浦区该村的人系陆小宝本人。由此,青浦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撤销原宣告陆小宝死亡的民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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