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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判处加拿大毒贩死刑 刑事案件背后的政治干扰

因孟晚舟被捕事件引发中加关系紧张之际,中国大连中级法院(简称大连中院)于1月14日判处加拿大毒贩谢伦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死刑引发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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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伦伯格在中国走私毒品案1月14日在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图源:V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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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伦伯格被判死刑(图源:央视视频截图)

独立的刑事案件

加拿大籍被告人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以下简称谢伦伯格)早在2014年10月因在中国走私毒品被捕,事件发生在孟晚舟被捕之前,因此来看,案件本身就是一个独立的刑事案件。

中国政府对毒品罪犯的严厉惩治,与历史上在鸦片战争中带来的苦痛经历密切相关。

1727年英印殖民政府、东印度公司和鸦片走私商陆续向中国倾销鸦片。中国每年因吸毒耗费的白银外流约 500万两。毒品使中国的社会经济、政治、国防、人民健康和家庭生活深受破坏和摧残。

1939年时任湖广总督林则徐掀起了著名的虎门销烟成为中国禁毒运动的开始。此后至今,无论哪个国家的人,凡是在中国贩毒都会受到最为严厉的惩罚。

中国于2008年6月施行的《禁毒法》为中国毒品防制的规范,内容虽然未直接规定法定刑,但表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拘留、行政罚款。

中国刑法第347条至第357条规定,对于鸦片、海洛因等危害较为严重的烈性毒品,最重可处死刑。对于不同的毒品,可以判死刑的标准亦不相同,具体为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冰毒50克以上等。

曾有知情人士透露:

“在经历过鸦片战争历史的中国,毒品犯罪是非常敏感的问题,不能轻判。”如果是中国人贩毒,无疑将被判处死刑。但中国司法部门在对待外国人时,往往都很慎重。这也是谢伦伯格在此前获得轻判的一个原因。

在1月14日的重审中,

根据大连中院的通报,谢伦伯格伙同他人走私冰毒222.035千克,涉毒数量超出中国刑法规定的50克有四千多倍,可见判处死刑并未脱离中国司法。

案件触动加拿大

当然,由于谢伦伯格身为加拿大人,又值孟晚舟在加拿大被捕中加关系蒙受阴影之际,将案件归结于一般的刑事案件,似乎又没有说服力。

有报道质疑,谢伦伯格案从关押到初审持续四年,却突然在判决后又“发现新线索”,并迅速重审改判死刑,带有明显的政治动机。

《美国之音》引述分析称,在中国,重审并不常见,而重审被加重刑罚更少见。“这很明显,谢伦伯格的命运跟他实际上是否有罪没有什么关系。”

《纽约时报》称,案件的最新发展令中共和加拿大的冲突达到了最高点。谢伦伯格的亲属说,他们担心谢伦伯格已经成为中共要求加拿大释放孟晚舟的筹码。她的姑妈说:“他成了一个棋子。”

加拿大总理特鲁多(Justin Trudeau)表示,案件“令人极度关注”,并称北京判处加拿大公民死刑的举动“任意武端”。

分析指出,

由于谢伦伯格涉毒案件的重审,出现在孟晚舟事件后的中加关系紧张之际,加拿大及外界出现政治方面的联想不可避免,但中国的这种举动,还需要加拿大自己去慢慢体会。

外国毒贩在华死刑案例

自2002年3月,缅甸籍毒贩周卓芬、谭明林、晏宽以及老挝籍毒贩陈培林先后被四川、云南等地的法院判处死刑。

2009年,英国公民沙伊克(Akmal Shaikh)因向中国走私了4公斤海洛因而被执行死刑。

2011年2月11日,菲律宾5名毒贩被中国最高法院终审判决死刑,3人立即执行,2人缓期2年执行。

2011年11月,俄罗斯女子洛帕金娜因从中国澳门携带2公斤海洛因进入中国内地,被中国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2011年12月12日,一名南非妇女因贩毒在中国被执行注射死刑。

2013年10月31日,日本爱知县稻泽市政府议员樱木琢磨,因涉嫌走私毒品出境在广州白云机场被中国公安机关逮捕。

截至2014年8月,在中国境内被收监的韩国籍案犯300多人中,有约三分之一是毒品案犯,中国2014年以来已经处死至少4名韩国毒贩。

据日本外务省统计,截至2014年,日本人在中国涉毒披捕者共44人,已被确定刑罚者33人。据日本产经新闻统计,在2010年到2016年间,共有六名日本人因毒品犯罪在中国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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