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继逮捕两名加拿大人之后,周一改判一名提出上诉的加拿大公民死刑,引起海外舆论震荡。与此同时,中国的一些法律专家也对北京任意修改“上诉不加刑”原则,采取“霹雳手段迅捷审判”提出质疑。

涉嫌贩毒的加拿大人谢伦伯格提出上诉后1月14日被大连中院改判死刑路透社
涉嫌贩毒的加拿大人谢伦伯格11月20日被大连中院一审判处15年徒刑,他坚称无罪,提起上诉,就在这个时间点上,加拿大根据美加引渡条约逮捕被指涉嫌金融诈骗的华为金融首脑孟晚舟,中方威胁加拿大将要为此付出代价,《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在这个判决出来前就曾杀气腾腾警告,如果加拿大向美国引渡孟晚舟的话,“中国的报复可要比抓一个加拿大人严厉得多。”
『纽约时报』评论:“自从孟晚舟被逮捕以来,谢伦伯格案件的节奏加快了。”12月29日在辽宁高院审理,检方提出又发现案件新事实而发回大连中院重审,除去元旦假期,短短不到10个工作日,大连中院以空前速度审判,1月14日改判死刑并没收全部财产。
朋友圈流传的法学家贺卫方一段评论就此质疑:“何以可能发生被告人一上诉,马上就说‘又发现了新事实’,而且是被告人由从犯变主犯的重大新事实这种诡异的情况?一个国家,行政官员可以决策错误,外交官员容有睁眼瞎话,但是司法机构假如也加入到这种屈从外部干预、玩法律于鼓掌之间的闹剧中,那真是令人绝望的危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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