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存在三十年的美国进口关税法,可以让香港成为中美贸易战场的绿洲。

美国政府对中国制造极限施压
2019年1月16日报道,中美贸易战已对总计3,600亿美元商品征税,如按美国总统特朗普(Donald Trump)提倡,让美国企业将海外工厂转移回美国;或是转到亚洲其它国家,均非一日之功。
2019年1月16日报道称,北京时间1月9日在中国香港,世界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中的两家普华永道(PwC)公司和德勤(Deloitte)公司召开约20位参与者的宣讲会,主题是如何在香港避开中美贸易战的关税。
报道称,会议谈到美国有一条关税法,从十九世纪八十年代的里根(Ronald Reagan)总统时期开始执行,运用这条法律,在香港,企业可以避缴中美贸易战的关税,1988年香港企业首次通过这条法律,上诉获得再转运关税豁免。
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规定,如果在进口到美国前,商品交易超过一次,则适用“海关完税价格法(First Sale Rule,简称完税法)”
报道称,完税法适用已经售出、在途的美国进口商品,举例来说,如果一部手机在大陆生产,卖给香港贸易代理商,当再次出售给美国时,只要能够出具必要的完税采购单以及大陆企业透明度调查证明,就不必再次缴纳关税,因为特朗普的关税仅对从未缴税的中国商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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