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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新任校长管中闵遭监察院以违反兼职规定通过弹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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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举全党之力「拔管」失败导致三位教育部长下台后,管中闵于上周二正式就任台大校长。但民进党仍不罢休,透过监察院,在昨天通过弹劾管中闵桉,理由是他过去担任公职期间,曾替「壹週刊」撰写社论,违反公务员服务法禁止兼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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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监察院2019年1月15日以台大校长管中闵在入阁期间,违法兼职为壹週刊撰写社论,获取年约新台币65万元兼职报酬,通过弹劾,监委陈师孟(中)、王幼玲(右)、蔡崇义(左)下午在记者会中说明调查经过等。

中央社记者王飞华摄

出席弹劾审查会的监委共十一人,投票结果七比四。赞成弹劾的七位中有六位是蔡英文提名的监委,一位是前总统马英九提名的监委。反对的四位都是马英九提名的监委。

绿营监委表示,管中闵和壹周刊以口头约定方式撰写「壹评论」等社论单元,每个月稿酬五万元,前后撰稿七年,即使在担任国发会主委期间也没有停止合作。

绿营监委表示,根据铨叙部的函释,公务员在不妨碍工作或不涉职务时,可以投书媒体并领取稿费,但须符合「偶一为之」、「薄利」等要件。如果是固定、持续、长期,就违反公务员服务法中禁止兼职的规定。

管中闵义务律师团指出,为专栏供稿,铨叙部早已表明「为法所不禁」,如今监察院以在专栏投稿取得稿费作为认定兼职的依据,显然于法无据。这是个错误的弹劾,令人遗憾。政大法律系教授廖元豪表示,弹劾理由很荒谬,公务员惩戒委员会未必会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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