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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欧未果 英国服下了民主的毒药还是解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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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1月15日晚7时45分,英国下议院以432票反对、202票支持的结果,否决了此前英国政府与欧盟达成的“脱欧”协议草案。英国脱欧如今再次陷入僵局。

回顾发展至今的脱欧历程,从英国全民公投时对于脱欧“是与否”的选择,以及英国议会对“分手欧洲”具体价码的“斤斤计较”,人们看到全民公投和代议制这两种不同的民主形式的利弊得失。事实上,民主在当下全世界范围内也越来越遭受到诟病、挑战以及反思。民主究竟该如何去认识,民主的运作与民粹、全民公投之间该如何划清界限?对此多维记者专访了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郝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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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蕾莎·梅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说服议会中的反对者,英国脱欧才可以在协议中实现(图源:V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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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反对脱欧的抗议者在议会大厦外示威(图源:V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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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格拉底的徒孙亚里士多德就曾指出,只有个体从属于城邦,他才具有存在的意义。图为梵蒂冈博物馆馆的藏珍品:拉斐尔的壁画天顶——《雅典学院》,位居画面中心的是柏拉图和亚里土多德(图源:VCG)

记者:近些年,世界范围内的民主似乎都遇到了危机。一些人高呼“民主病了”,唱衰民主的声音也不少。在您看来,民主之所以出现如此多病态现象,是民主的具体制度出现的问题,还是民主机制本身就存在问题。或者说,这就是人类在解决共同生活中不可避免的问题,与民主无关。

郝宇青:对民主的评价从来都是一个难题。罗素(Bertrand Russell)曾经说过:“参差多态,乃幸福之本源。”这是强调多元化、多样性的意义。对于民主而言,同样适用。常言道:世界上找不到两片相同的树叶。由此出发,世界上也找不到两种相同的民主形态。每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特殊的国情、民情,因而在具体的民主制度安排及其运行上,是绝对不可能完全相同的。在一个国家运行良好的民主制度,到了另一个国家则会产生许多弊端,这就造成了评价民主必将是一个难题。

需要指出的是,我们不要以为“唱衰民主”就是否定民主。这就大错特错了。事实上,“唱衰民主”是对民主的批评和珍视。因为它看到了民主在哪里出错了,因而有利于我们去改正错误,从而走向一条健康的民主的道路。这就是:失败乃成功之母。

记者:提到全民公投很多人会联想到“苏格拉底之死”,人们会反问:苏格拉底之死,不就是对直接民主最绝妙的讽刺吗?

郝宇青:公元前399年,哲学家苏格拉底(Socrates)被控犯有以不敬神和败坏青年两项罪名,因而被判处死刑。苏格拉底一案,在当代人看来,苏格拉底的罪名是莫须有的,不仅他的言论对雅典城邦没有造成直接的伤害,而且他也没有做出明确的构成犯罪的行为,因而雅典城邦判处他死刑,显然是不符合情理的,是不符合法律所蕴含的公平和正义精神的,是对个人自由与权利的践踏,当然也是违背民主精神的。更令当代人不理解的是,苏格拉底被判入狱后,本有从狱中逃往国外避难的机会,他却没有听从学生的劝说毅然决然地服毒自杀了。

这种可以保全生命而不为的做法,在今人看来,不是疯子就是傻子。因此,今人赋予苏格拉底之死以较为强烈的悲剧色彩,并由此引发人们对民主的责难。

但是,在当时的雅典城邦,对苏格拉底的审判,是符合民主的规则和程序的。因为在雅典,如果一个人受到指控,不论这个受到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确定无疑,也不论这个犯罪行为是否构成直接的伤害,只要陪审团投票认定指控的罪名成立,那么指控的罪名就是成立的。苏格拉底之所以没有听从学生的劝说而逃走,就在于他有这样的认识:既然国家判决他有罪,那么他就应该遵守判决。只有法律得到遵守,才能彰显出法律的效力和权威,进而才会有城邦的秩序和正义的存在。假如他逃走了,法律得不到遵守并因此而失去权威,城邦的秩序和正义也将不复存在。

因此,站在雅典城邦的角度来看,苏格拉底的选择是合乎城邦的要求和利益的,他用生命维护了法律的权威,维护了雅典城邦的秩序和正义。这就是说,苏格拉底之死在情理之中,且死得其所,并对后世西方的法治文明产生了重大影响。

可以看出,古代雅典与当代人对于“苏格拉底之死”的认识是存在根本性差异的。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其实就是法国自由主义思想家贡斯当(Benjamin Constant)所说的“古代人的自由(积极自由)和现代人的自由(消极自由)之间的差异”。在古代雅典,个体是完全从属于城邦(即群体)的,他没有脱离于城邦或群体之外的自由。苏格拉底的徒孙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就曾指出,只有个体从属于城邦,他才具有存在的意义。在他看来,那些不属于城邦的个体,要么是鬼神,要么是兽类。因此,在古代雅典,牺牲个体的利益和权利以保全城邦利益,就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而拘泥于城邦利益、忽视少数人(或个体)利益的民主,则很容易导致“多数人的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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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破仑一世曾利用全民公投进行修宪,为其当法国皇帝和统治增加政治合法性(图源:记者/摄)

记者:的确,如果民主的发展忽视少数人(或个体)利益,则很容易导致“多数人的暴政”。那么又该如何评价如今很多国家都存在“全民公投”这一制度设计,全民公投的发展经历了怎样的发展过程和阶段。

郝宇青:全民公投,又称全民公决、全民投票或公民表决,是全体公民对重大问题投票做出决定的一种制度。它是直接民主的一种形式。

从起源上看,古希腊城邦雅典的公民大会可谓是全民公投的源头和雏形。应当说,有不少人对雅典的公民大会抱有赞赏的态度,因为人们更倾向于认为这种形式的民主是“最彻底、最直接的民主”,却不愿意看到、不愿意承认这种民主的局限性。古希腊城邦的面积不大,而且在城邦居民中,拥有公民权的只占少数,因此,这里所说的“全民”并不“全”,因为大量的奴隶并不计算在内。同时,伴随着城邦规模的扩大、公民人数的增多,全民公投效率低下的弊端逐渐显现,于是,经过梭伦(Solon)改革之后的雅典,开始了代议制民主的探索,即由全体公民选举产生元老院,由元老院讨论、决定国家大事。但是,在以后的政治实践中,全民公投作为代议制民主的补充形式而得以保留。

1420年发生的日内瓦公投,被公认为历史上第一次具有近代色彩的全民公投。当时,臣属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萨伏依公爵(Duke of Savoy)在购得日内瓦领地后,打算收回该领地内日内瓦自由市的自治地位,在遭到激烈反对的情况下,被迫同意在日内瓦自由市内举行全民公投,结果几乎是全票支持保留日内瓦自由市的自治地位,萨伏依公爵只好承认这一事实。应当说,这一次的全民公投开启了瑞士的“公投文化”:1449年,伯尔尼州政府通过全民公投的方式决定是否征收战争特别税;1513年,宣布“非经全民公投政府不得擅自加入联盟”;1531年,宣布“非经全民公投许可,政府不得宣布参战”等。总之,瑞士的做法大大拓展了全民公投的内涵。

1793年法国第一部宪法第10款规定:“宪法的生效和修改必须经由全民公投方有效力”。经过法国大革命的洗礼,这一观念深入人心。拿破仑(Napoleon)也正是利用了这一条款,先后四次(1799年、1802年、1804年宪法,1814年帝国宪法附例)借由全民(民粹)的力量修宪,从而祭出民意的旗帜,来为自己的专制行为涂脂抹粉。拿破仑的做法在客观上建立了宪法和全民公投之间的密切关联,并被不少实行宪政的国家作为一项原则而运用。

总体而言,现当代几乎所有形式、性质的全民公投,都可以从瑞士和法国的全民公投实践中找到影子。

人们普遍认为,进入现代社会以来,全民公决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一战后,自决权原则在国际关系中得到首次应用;二战后,自决权理论推动了民族解放运动,全民公决成为全球公认的国际法准则。可以看到,二战后,世界范围内的民族解放运动狂飙突进。冷战期间,世界上有近百个民族国家是通过全民公决而诞生的。冷战后,因原有的国际国内政治经济秩序的变动等原因,全民公投尤其是独立公投,骤然升温,成为一些民族和地区的政治武器。当然,独立公投的道路并不平坦,它常常和暴力与战争相伴,因此成为世界和平的威胁。

多维:有一种不太严谨的说法是,投票民主的宿命就是民粹。投票民主、全民公投和民粹究竟存在怎样的内在联系?

郝宇青:从最直接的意义上讲,投票民主、全民公投和民粹并不是同一层面的话题。如果说投票、公投涉及的是公民的政治权利的话,那么,民粹则是指政治价值、政治取向的社会基础,而且在一个国家处于民主转型过程中,民粹往往是一种不良的意识形态。同时,投票较多的是间接民主采用的手段,公投较多的是直接民主采用的手段。在现代社会条件下,公投又是代议制民主制度的一种有益和有效的补充,而民粹较多的是为了那些处于弱势地位的底层民众摆脱受苦受难的境地、推崇草根式民主的主张。当然,如果从结果的角度去观察,它们则存在着一定的关联。

如果投票民主、全民公投都变成了弱者的武器时,那么,它们就和民粹产生了较大的关联。例如,民族分裂主义者利用投票,尤其是利用全民公投的做法,往往就具有了民粹色彩。通常情况下,民族分裂主义者往往会把自己打扮成国家和社会中的弱者,以这样的悲情来煽动民族情绪,从而为他们挑拨民族关系、分裂国家的活动披上了“民意”的伪装。这样的做法就可以看作民粹的行为,此时的公投也就成了民粹的政治工具。正如前面所说,独立公投常常和暴力与战争相伴,因此,它就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不稳定的重要根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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