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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了殴打考古队的城管,更得学会敬畏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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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扬州两名考古工作人员被打”事件引发广泛关注。在江苏省文物局、国家文物局、中国考古学会相继表态或介入调查后,1月21日,扬州市政府通报了处理结果,一改之前瘦西湖街道办事处的口径,宣布打人的城管被行政拘留,负有领导责任的瘦西湖街道党工委书记被党内警告,城管队长被党内严重警告。

先倨后恭,何至于此?

扬州市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地下文物丰富,桑树脚地块考古发掘项目也有国家文物局的正式批复。可考古工作尚未结束,当地街道和城管就要求限期拆除帐篷、搬离考古现场,直至对考古人员大打出手,强拆考古设施。暴力行径,让地方政府公信蒙羞,也让“春风十里的扬州”斯文扫地。

之前,瘦西湖街道的情况通报中,将打人事件轻描淡写为“冲突”:因围墙破损经常发生渣土垃圾偷倒事件,城管巡查此处时发现围墙破损、内有临时搭建设施,当场要求拆除。又因现场人员未出示考古证照,故而强拆。考古工作已开展近两年,辖区街道和城管不会不知道。

据报道,该地块2018年12月已经以总价8.63亿元出让给开产商。显然,这可能才是有关方面急不可耐要撵走考古队的真正原因。

扬州处理了直接打人的城管,但更要挖出病根:打考古人员是表象,根子还在畸形“政绩”和土地财政上,打心里就觉得考古队“挡了财路”,不认为守卫中华文明的根基是一件要紧的事。

当下,城市开发建设与地下文物保护之间的尖锐矛盾,不容无视。既然考古工作尚未完成,为何就要急着将土地出让?如果有特别重大的考古发现,不是应该就地保护,根本就不能出让吗?

去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贺云翱就指出,目前绝大部分城市都是土地出让给开发单位之后,再进行地下文物勘探及考古发掘。而勘探及发掘的经费及工期损失,却由开发单位承担。搞出重大考古发现,建设项目甚至都会被取消。这种情况下,开发企业会怎样“考古”可想而知。一些单位不惜夜间施工,只为悄悄毁灭发现的文物。

有些地方已经认识到了问题,并作出了改变。比如,苏州从2017年开始,决定在土地出让开发之前就进行地下勘探和考古抢救发掘工作,相关经费也由政府承担,不再向开发企业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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