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不使用身份证登记,药房不能出售特殊药品。

2019年1月22日,“上海市加强零售药房特殊管理药品监管试点工作总结暨部署推进现场会”现场。上海市禁毒办 供图
1月22日,上海市禁毒办、市公安局和市市场监管局(市药品监管局),在上海市徐汇区汇丰大药房联合召开“上海市加强零售药房特殊管理药品监管试点工作总结暨部署推进现场会”。
澎湃新闻记者从会上获悉,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上海市禁毒条例》、《关于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法规规章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市第二类精神药品、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特殊管理药品在零售药房销售环节的有效监管,徐汇区自2018年10月起,在14家零售药房开展购药人有效身份证件核验、比对等相关试点。
会议认为,自徐汇试点以来,经营企业的禁毒主体责任意识得到普遍提高,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管效率得到明显加强,传统监管方式中存在的问题被及时发现,为全市部署推进提供了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
会议指出,近年来上海各级禁毒部门通过主动打击与源头治理并举、减少需求与遏制供应并重的禁毒战略的有效实施,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是,受全球毒品问题持续泛滥和特定历史时期各种涉毒因素的影响,以及特殊的城市特点和地缘区位,上海毒情形势日趋复杂,例如全市吸毒人数仍持续增长、吸毒群体复杂多样、潜在或隐性的药物滥用规模扩大,禁毒工作面临的风险和挑战进一步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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