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在美国遭绑架致死案全案将于4月2日起进行审理,但被告团队在六项动议被驳回后仍不罢休,继续对一些关键证据提出质疑。

被告克里斯滕森
综合美国伊利诺伊当地媒体及美国中文网报道,在章莹颖被绑架当天,当时也在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学习的霍根称,自己遇到一名驾驶黑色轿车的男子,对方试图诱拐她上车。霍根在上周五(18日)出庭作证时表示,自己在章莹颖案曝出几天后,在警方的嫌犯照片中看到了克里斯滕森,随即反应过来并感到“震惊”。霍根还提到,她在前往警局辨认嫌犯时,还担心自己会认错连累无辜,但当翻到6张照片中的第3张时,她确信这就是接近自己的人,“我当时反应十分强烈,我很确定”。
不过,在美国联邦调查局(FBI)探员反复询问她是否确定后,霍根又开始犹豫。但最后还是告诉探员,自己有60%的把握确定,企图骗自己上车的就是第3张照片中的人。但当时无论是FBI的探员还是霍根都不知道照片中的男子就是克里斯滕森。几周后,克里斯滕森被捕并被指控绑架了章莹颖,还向FBI特工撒谎称,自己经过几个街区后就让章莹颖下车了。
如果克里斯滕森在4月的审判中被定罪,他将面临死刑。但在审判前,其律师塔瑟夫却试图将有关照片指认的证词和证据排除在审理外。塔瑟夫称霍根、当时在指认现场的FBI探员特纳、以及负责监督指认的前探员杰格证词不一致,认为3人在霍根花了多久看照片、每张照片看了多少次、怎么看照片等方面说法不同。不过检方表示,FBI探员并没有以任何方式诱导或暗示霍根指认其中某张照片,探员也称由于并不清楚照片里的人正是随后被捕的克里斯滕森,因此绝不可能提前做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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