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驻华大使称,美国引渡孟晚舟是违反引渡条约的典型案例,原因有三:第一,这是一项政治决定;第二,孟晚舟享有治外法权;第三,加拿大未签署对伊朗制裁。

美国已于2019年1月22日公布,将最晚于1月30日向加拿大提出正式申请,引渡孟晚舟(图源:AP)
韩国纽西斯通讯社当地时间2019年1月24日报道,加拿大驻华大使麦家廉(John McCallum)
表态称,逮捕中国通讯巨头华为公司高管孟晚舟是一个错误的决定,若美国执意引渡孟晚舟,将会引发重大问题。
麦家廉在接受加拿大媒体采访时称,加拿大并未签署制裁伊朗的相关议案,因此引渡孟晚舟是违反引渡条约的典型案例,如果孟晚舟被引渡至美国,将会发生严重问题。
2019年1月24日报道称,此外他在采访中提到,“据我所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对此感到十分生气”。
为何美国引渡孟晚舟成为违反引渡条约的代表性案例,麦家廉解释称,共有三个理由。
首先,这是一项政治性决定,而非司法决定。
美国总统特朗普(Donald Trump)将逮捕孟晚舟事件做为同中美贸易谈判的筹码,因此整个事件充满政治性色彩。
特朗普曾于2018年12月表态称,“如果符合(美国)国家安全利益,或是有助于与中国达成贸易协议,将介入孟晚舟案”。
第二,孟晚舟享有治外法权(治外法权,是指一国国民在外国境内不受所在国管辖,如同处于所在国领土外一样。但这种特权通常只有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代表等才能享有)。由于孟晚舟是在加拿大转机,目的地并不是加拿大,因此享有这种权利。
第三,加拿大未签署以美国为首的对伊朗制裁。因此,麦家廉认为,加拿大以美国怀疑孟晚舟违反对伊朗制裁为由实施逮捕的行为是不合理的。
目前,麦家廉的言论引起了巨大争议。加拿大前驻华大使马大维(David Mulroney)在推特(Twitter)中写道,“几乎让人无法理解”。
加拿大总理特鲁多(Justin Trudeau)回应称,“加拿大是三权分立的国家,因此政府干涉司法部门的工作是不恰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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