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驯服”中共政法委

声明:本文转载自 「苹果日报」,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在中国大陆,“凌驾”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甚至军事化武装警察力量的中共政法委员会,一直是中共党内序列中独具特色的超级机构。近期,中共通过一份《中共政法工作条例》,以党内基本法的形式重新确认其角色和权力边界。从表面看,尽管相比以往,这一机构被“大幅削权”,很难再形成周永康时代那样的“独立王国”“第二中央”,但是它的轮廓更见清晰。从中央到省市区到地级市,从县城再到乡镇、街道等基本行政单元,一张无远弗届的网络得以形成。中共“党领导一切”的政法权威于是更深刻地确立。

文章配图

从中共最具权势人物到刑囚,周永康的仕途轨迹标志中共政法势力的“衰落”(图源:VCG)

回溯历史,中共领导政法不仅形式不同、任务不同,甚至连权力结构的变化也极为悬殊。而作为这一切的产物,政法机器的地位、内部存在形式、职权范围都在期间几经反反复复。更甚至,它一度被废除多年,至今仍然饱受存废争议。

众所周知,建政之前,中共实际控制区一直处于战时或准战时状态,尽管对公、检、法分工制约有所探索但基本将其统一视为阶级专政和社会管理的暴力工具。这一思路直接延伸到建政以后,中共一度将其纳入“大政府”即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的范畴,实行所谓统一领导。

1954年中国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第一届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后,中国进入党政分开的政治周期,中共领导国家必须通过立法途径将其上升为国家意志,包括政法领域,也不能直接插手干预。两年后,中共宣布建立一个中共中央法律委员会。这是一个党内秘书咨询机构,不主管具体案件,更不负责领导公检法党组也不接受其工作汇报。

总之,这是一个只设中央一级,虚化的智库性质的中共党内机构。无职无权,自然不会对中共中央的权威地位形成挑战。

这些小组是党中央的,直隶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向它们直接做报告。大政方针在政治局,具体部署在书记处。只有一个‘政治设计院’,没有两个‘政治设计院’。大政方针和具体部署,都是一元化,党政不分。具体执行和细节决策属政府机构及其党组。对大政方针和具体部署,政府机构及其党组有建议之权,但决定权在党中央。政府机构及其党组和党中央一同有检查之权。

这一来自当时中共最高层毛泽东的指示预示着形势发生变化。首先,从中央到各县市,中共党组织全部成立了政法小组。其次,毛泽东给予既清晰又模糊的指示,而导致的恶果是“党政分开”的原则被打破。政法小组负责协调公检法演变成了对案件的党委审批制。当然,这一时期,政法小组与党组织没有发生抵牾,政法小组直接听命于党委。

“文革”十年,各级中共党组织和政府被砸烂,各级政法小组也自然陷入名存实亡状态,到最后连象征性的存在也因为中央政法小组组长谢富治去世而消失。

“文革”结束以后,刚刚成立的中央政法小组其实试图恢复1956年的角色,只是在方针政策上“协助”公检法。当时中共也明确废除了体现以党代法色彩的党委审批案件制。不过,为了恢复被“文革”破坏的法律秩序,1980年代前期,中共的确希望通过成立一个中央政法委员会来迅速补充法治留白。以彭真为首的中央政法委员会开宗明义第一条职责便是领导立法,同时澄清绝不干预具体司法。

1980年代对中国来说是一个既开放又缺乏有序性的年代。知青返乡、城市开放、流氓犯罪盛行……中共最高层在全国治安恶化的背景下于1983年下达严打命令。当年隶属解放军的内卫部队整编为武装警察部队加入严打阵营,气氛相当紧张。一份1984年中共中央批转给中央政法委的严打报告表明,政法委已不局限于领导立法、协调公检法的角色,而同期各级地方相继建立政法委员会也已经展示出其直接领导国家暴力机器的转向。

从1980年代后期,中共一直试图厘清党、国之间的界线,提出避免“党政不分”,而在政法系统不能“以党代法”。六四事件前夕,各级政法委员会一度撤销,仅保留不具职能特征的中央政法小组。然而,各级政法委员会尚未完全撤销便突然发生了六四风波,导致1990年代初期政法机器的迅速恢复。

政法机器恢复初期,中共试图严格限制其职权,当时的中央文件要求政法委“

当好党委的参谋和助手,其办事机构主要做调查研究工作,不要过于具体干预各部门的业务,使各级政府切实负起对所属的公安、安全、司法部门业务工作的领导责任,以保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充分发挥政法各部门的职能作用。”

但是,随着社会矛盾恶化,加上1990年代法轮功事件的刺激,政法委相继并入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和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的职能,职权不断扩张。领导协调色彩逐渐淡化,而暴力机器色彩越发强化。时任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在2002年进入中央政治局常委序列,被视为一个标志性事件。

2007年秋,中国公安部部长出身的周永康接替了罗干的权杖,并在奉行“集体领导”的胡温时期,形成了可以与中共中央并驾齐驱且有暴力机器做后盾的“独立王国”。周永康和中央政法委权力达到顶峰。 

十八大后,中共现任领导人习近平对周永康的清算正是基于政法委权力膨胀到已经游离在“党中央”之外的现实背景。而2019年1月19日这份《中共政法工作条例》的出台,则是对这一清算结果的“党内基本法确认”。

纵观中共对政法的领导,可以得悉,

政法力量的兴衰起伏既与彼时社会现实“合拍”,又展示了中共试图将其执政党意志灌输到国家生活中的强烈愿望。但也正是中共这一意图酿成了处于中间环节的政法委权力恶性膨胀风险。它就像被惯坏了的猛兽,假如既无国家法律的制度约束,也无中共中央到地方(总书记和党委)的有效领导,只会冲出铁笼肆无忌惮破坏法治。

这是一种危险的游戏,需要高潮的政治技能将其控制在应有的边界中——实体组织、具体职能以及党内地位(或者与执政党“核心”的关系),在每一次政法机器权力变化下得到明晰的界定。如今,《中共政法工作条例》只是驯服它的一个关键节点。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