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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厅官金星获刑:令所在高校被起诉执行千万,影响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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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1月24日消息,近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原院长、党委书记金星(副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一案作出判决,被告人金星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四十万元。

判决认定:被告人金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人民币243万元、5000美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金星作为受委托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造成损失1711.6047万元,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金星作为受委托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被起诉执行1146.1万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此前,金星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案于2018年11月在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0年至2014年,被告人金星利用担任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党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为呼伦贝尔市金典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武某某等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款支付、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46.13万元。2010年8月,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开发建设教职工住宅楼过程中,金星擅自决定提前进场、违法拆迁,且未按法定程序进行拆迁安置补偿,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2042.1697万元。2010年,在将原民族艺术学校土地产业置换过程中,被告人金星未进行调查即与无法人资质和经济实力的商某某签订了置换协议,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1146.1万元。

2018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开除其党籍的通报还指出,经查,金星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将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医疗护理系教学楼等内门安装工程交给其妻子办理,获利2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是呼伦贝尔市市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固定资产总值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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