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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刘博洋诬陷和诽谤的马晓晓律师己向澳州联邦警察局报警

近日,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澳大利亚西澳大学国际射电天文研究中心博士生刘博洋在其本人微博,及网络数个大型平台投稿,发布文章。

由于打着实名举报,加之科学院国家天文台博士生的背景。

刘博洋在文章中,认为历史和当下的UFO文化现象,为非理性,具有邪教特征。其中有典型人物。刘博洋点名澳洲华裔律师马晓晓,称其为外星邪教教主。

作为一个UFO外星人接触者,马晓晓在互联网分享了《我遇到了外星人》系列个人经验分享。并邀请国外名校科学家、UFO协会理事等人,从科学和理性角度去理解飞碟、外星生命体等诸多之谜。

刘博洋并认为中国国际飞碟和地外文明研究学者,一百多个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主体,以及众多相关主题研究者,涉嫌为推广"外星邪教"文化的成员。

证据显示:刘刊登文章之后,对他人说,无意毁掉马律师的人生和前程,但希望合作,否则他会继续举报,直到引起相关部门注意,并让她进入“打击范围“被定性为“邪教”。刘曾说,他认为方舟子是非常有贡献的人物,他也希望以科学之名“清肃”和“敲打”一帮人。言语中有胁迫马律师服软并要求与之私下合作,打击第三方的意思。

马晓晓认为,刘涉嫌以诽谤、侮辱、恐吓等行为,对外星研究和UFO探索研究者构成侵害。马晓晓律师己向澳州联邦警察局报警。

对此,马晓晓律师受多名飞碟和地外文明研究学者委托,致电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询问是否官方授权刘博洋代表国家科研单位发布相关文章和言论。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宣传部负责人黄女士表示,刘只是国家天文台的学生,他的言论纯属个人行为,不代表官方言论。国家天文台未授权刘博洋发表任何相关言论和文章,国家天文台与此事无任何关系。

前后始末:1月15日,刘博洋通过网络发布所谓“实名举报”,打着中科院国家天文台为制作方的名号来“科普”大众,将文章和言论发布到各大媒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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