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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监委公布改组12个纪检监察室增至1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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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国家监委今日公布最新组织架构,包括内设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及派驻纪检监察组。其中,12个纪检监察室增至1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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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组织架构作出调整。(互联网)

内设职能部门分别为: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监督检查室至第十一监督检查室、第十二审查调查室至第十六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国际合作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

与2014年公布的组织架构图相比,今次改组,变化很大。2014年公布的组织架构图中,中央纪委监察部共设置12个纪检监察室。最新公布的组织架构图则显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共有16个室,除数量增加了4个外,名称也有变化,第一到第十一为「监督检查室」,第十二至十六为「审查调查室」。

国家《监察法》提到,监察机关行使监督、调查职权,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

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处置。对涉嫌职务犯罪者,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份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法律文件、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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