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首例陆客带火腿肠入台 未缴罚款被拒入境

声明:本文转载自 「联合报」,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非洲猪瘟议持续升温,台湾农委会宣布昨天(25日)零时起,若旅客被查到携带肉品,需缴20万(新台币,下同,约8900新元)罚款,若没当场缴清,将不得入境。防检局晚间表示,下午6时第一位遭拒绝入境旅客,是由香港来台的中国大陆籍旅客,经裁罚20万元后,因未当场缴清罚锾,成为首位被拒绝入境的违规者。

据报道,防检局表示,一名来自香港的30来岁大陆籍旅客搭乘港龙航空KA454航班,于下午6时左右抵达高雄小港机场,携带鸡肉及猪肉成分火腿肠0.12公斤未主动申报,遭财政部关务署高雄关查获移送防检局高雄分局,并裁罚20万元,该火腿肠留存检验。

防检局说,该名旅客因未缴清罚款,依新措施已拒绝其入境,并由移民署国境事务大队遣返出境,晚间搭乘21时15分港龙航空KA457航班返回香港,该旅客在未缴清罚锾前,将不得再入境台湾。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