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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普惠质量不降,北京市出台普惠性幼儿园补助标准

私立幼儿园是否退出历史舞台,成为近期热议的焦点。教育部回应称“退出舞台”为错误解读,而私立园中的普惠性幼儿园仍是政策鼓励的方向。近日,北京市出台相关文件,不仅提高了普惠性幼儿园的财政补助,还要求提高教师工资标准。

在《北京市市级财政支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修订)》(下称《细则》)中,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委表示,北京市幼儿园存在发展水平不均衡的问题,普惠性资源不足,因此希望通过补助资金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举办普惠性幼儿园。

根据解读材料,此前北京市对普惠园的补助按照幼儿园级别分为两档,按照每名学生、每月向普惠园提供700元或1000元的补助。现在,这项补助标准统一为1000元,用于弥补办园成本支出。

补助的学生基数将按照秋季招生年龄满3岁的在园儿童数核定。毕业班儿童离园后,次月不再计入补助基数。秋季学期新招儿童从当年9月计入补助基数。为了精准地发放补助,北京市将通过学前教育综合管理系统,管理儿童入园、离园、转园信息,每月核实在园儿童信息,确保学前管理系统内数据与实际在园儿童数相符。

提高普惠性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也成为北京市鼓励普惠园发展的措施。

《细则》要求,普惠性幼儿园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比例占保教费收费收入和财政生均定额补助收入之和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人员经费支出包括教职工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保、住房公积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按照《细则》,普惠性幼儿园应按有关规定实施幼儿园教师最低工资指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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