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政协委员、杭州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徐宁,向浙江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交了《关于网红职业素质培训及持证上岗的提议》,建议浙江省范围内的网红需接受职业素质培训并在通过相应考试后持证上岗。
这样的建议初听起来,让人意外。在很多人看来,网红之所以“红”,是有很多偶然因素的,谁也不能事先预设。但其实,早在2016年,相关部门就要求未持有视听证的机构和个人既不能开展个人秀场直播,也不能办新闻、综艺等各类视听节目,不得开办视听节目直播频道。通俗地说,就是需要持证上岗。
所以,此次委员的建议,只是一种重申,出发点是可以理解的。近年来,伴随着“网红经济”的崛起,资本蜂拥进驻,行业泥沙俱下的现象较为突出,一些低俗、违背公序良俗的直播行为时有出现。理论上,通过职业素质培训来提升对各类直播网红的规范,并实施职业准入,有利于淘汰一些打擦边球的操作乱象。
但是,在实操层面,由谁来培训、怎么培训,乃至如何定义网红,仍存在种种问题。网红原就是一种互联网草根本文化的产物,相较于一般的电视直播等媒体介质,它提供了更多元化、个性化的视听服务,所以才迅速发展为一种新的业态。适度的行业规范,包括目前网上已出现的网红培训师,的确能够从形象包装、推广、销售等方面,给予网红一些现实指导,但强制性地批量生产,考证才能入行,是否会带来伤及行业活力等问题,不能忽视。
有信息显示,一些网红培训班一般课程设定在一个月内,仅是课程费用就高达2万。网红自愿报班无可厚非,但如果强制要求网红必须经历培训、考试拿证才可上岗,估计有相当一部分“从业者”就会被挤出去,挫伤行业发展积极性。
另外,网红培训机构的资质如何确定,也是个问题。它是否会变成另一桩“生意”,不可不察。再如网红的定义,如果一个人因为某个公共事件而意外走红,然后利用自己的流量优势变现,是否也要先拿证?这里面具有较大的复杂性,边界的厘清不容易。
网红经济已成为一种新业态。它是一种自发式经济,需要一个相对自由、宽松的发展环境。过多前置性的行业准入,与其行业的自发规律有不小反差。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