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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正非涉虚假陈述掩饰与伊朗交易 美法院文件首披露

美国司法部今日公开有关对中国电讯巨企华为、其两间子公司及太子女孟晚舟共23项控罪,却在相关文件中首次披露华为创人任正非,在2007年曾接受美国联邦调查局(FBI)的问话,并作出「虚假陈述」(falsely stated)指,华为并没有从事任何违反美国出口法令的活动。

根据美国司法部所公开的纽约东区法院有关起诉文件,被列作答辩人的,包括华为(HUAWEI TECHNOLOGIES CO., LTD)、华为美国(HUAWEI DEVICE USA INC.)、星通技术(SKYCOM TECH CO. LTD.)以及孟晚舟本人。不过,《华盛顿邮报》指,起诉文件中,还包括至少两名被起诉的答辩人,但两人身份一直未被公开。

而起诉书在第5至6页中提及,华为自2007年6月多次误导美国政府以及多间银行机构,企图隐瞒有关华为与伊朗有生意来往。起诉书指,FBI曾在2007年向华为创办人(the founder of HUAWEI)问话。不过,起诉书并没有点名任正非,只表示纽约大陪审团已获知其身份,随后在内文一直以idividual-1来称呼他。

起诉书指,任正非在问话中表示,愿意提供有关华为的资料,却多次作出「虚假陈述」,包括指华为没有从事违反美国出口法令的活动,以及华为遵照美国出口法令营运。另外,任正非又表示,华为没有直接接触与伊朗公司,但就相信,华为可能曾向埃及等第三方出售设备,最后这些设备有可能被转售到伊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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