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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河北张家口重大爆燃事故28人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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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2月3日,中国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官网发布《河北张家口中国化工集团盛华化工公司“11·28”重大爆燃事故调查报告》。

《报告》中提及,地方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层面共13人被给予党政纪处分,包括张家口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郭英。

根据《报告》,2018年11月28日零时40分55秒,位于河北张家口望山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的中国化工集团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氯乙烯泄漏扩散至厂外区域,遇火源发生爆燃,造成24人死亡(其中1人后期医治无效死亡)、21人受伤(4名轻伤人员康复出院),38辆大货车和12辆小型车损毁,截至2018年12月24日直接经济损失4,148.86 万元人民币(1元人民币约合0.15美元),其他损失尚需最终核定。 

2018年11月28日,河北省成立了“河北张家口中国化工集团盛华化工公司‘11·28’重大爆燃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经调查认定,河北张家口中国化工集团盛华化工公司“11·28” 重大爆燃事故是一起重大危险化学品爆燃责任事故。 

《报告》中通报了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处理建议,其中提到,在企业层面,公安机关对12 名企业人员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给予15人党纪政纪处分;在地方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层面,给予13人党政纪处分。 

也就是说,该事故共给予28人党纪政纪处分,在企业层面包括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胡徐腾,中国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焦祺森,盛华化工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刚等人。 

另外,盛华化工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江政辉,盛华化工公司总经理颜景河都被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此次事故中,地方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层面13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官员。

这13人是:张家口市委、市政府(1人):

郭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张家口市安全监管局(7人):

范玉江,党组书记、局长。李洪坤,调研员(正处级)。胡锋,监察支队支队长。梁斌,监察支队副支队长。郭冬星,安全监管三科科长。仲锦煜,安全生产监察支队监察二科科长。荣雪春,安全监管三科副科长。

张家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化二大队(2人):

李玉明,大队长。裴建清,副大队长。

非法停车场涉及的部门(2人):

李占军,原宣化县法院行政庭庭长。赵启秀,原宣化县法院行政庭副庭长。

张家口市交通运输局(1人):

白建军,总工程师办公室主任。

其中,级别最高的官员是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郭英。

据官网显示,郭英1962年出生,曾担任宣化县副县长、蔚县县委副书记、阳原县县长。2008年6月出任张家口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后来又出任张家口市政府秘书长。2013年7月至2014年11月前往怀来县任县委书记(副厅级)。 

2014年11月,郭英出任张家口副市长,2017年2月又转任张家口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同年7月,成为张家口常务副市长。 

事故发生时,他担任现职一年半左右。 

根据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官网,郭英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冬奥会筹办、发展改革、重点项目、财税金融、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国有资产监管、园区、政府法制、可再生能源示范区、京津冀协同发展、电力等方面工作。

据《北京青年报》旗下的微信公众号政知道报道称,2019年1月9日,由北京冬奥组委新闻宣传部和北京市委网信办联合主办的“2018/2019年冰雪季网络媒体走进冬奥”活动在张家口举行,张家口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冬奥办副主任郭英对外介绍了张家口市推进冬奥筹办工作整体情况。

除了郭英,张家口市安全监管局有7人被给予党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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