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中共党媒《人民日报》披露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成果”,指出2018年已经印发党内法规74部。这个数量在过去几年乃至中共历史上,都是极为罕见。
2018年初中共决策层印发《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启动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按照决策层的要求,中共要在“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某种程度上讲,中国法治的建设进程,取决于中共的自我规范和制度化程度(图源:VCG)
所谓党内法规,是中共用以“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规章制度的总称”,外界可能更习惯将其比喻为中共家法。对于中共这样一个党员数量大约九千万的超大型政党和一党执政的中国政治体制而言,中共能否建立一套完善的党内法规,不仅关系中共的制度化程度,更会对中国政治运行产生决定性影响。
要知道,法律是人类经过数千年探索,逐渐发现的用以规范社会、组织和个人的重要工具。在法律基础上形成的法治,更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和普遍认同的价值。现代世界的绝大多数国家,不论是否能有效落实,均以法治作为施政目标。
中国亦不例外。在中共革命建国初期,曾深受人治之害,整个国家陷入“和尚打伞,无法无天”的混乱和内斗状态,政治经济社会秩序濒临崩溃边缘。邓小平实行改革开放后,中共开始汲取前三十年的惨痛教训,修订和颁布了一大批法律法规,提出“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近年来更是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治国理政的要求。可遗憾的是,受制于几千年以来的人治传统和政治现实,中国法治建设仍然与世人预期有相当距离,人治的官僚主义文化依然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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