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地刑法学泰斗、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秉松周2月11日上午在北京病逝,终年87岁。
据2月11日报道,何秉松曾多次参加刑事立法工作,并在审判日本战犯、林彪,以及江青等的案件中担任律师。

何秉松被誉为中国刑法学泰斗(图源:@曹德全律师)
公开资料显示,何秉松出生于1932年,广西桂平人,中国刑法学泰斗,生前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刑事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恐怖主义与有组织犯罪研究中心主任。
此外,何秉松还是山东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刑事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同时还兼任西南科技大学教授、法学学科顾问,法制日报法学专家顾问团成员。
何秉松是新中国首个提倡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以及法律面前人人平原则,以实现刑法民主化的学者,他的主张构建了“犯罪构成系统论”、“人格化社会系统责任论”和“人权防卫论”的刑法理论新体系。
他曾8次获国家级和省部级一、二等奖,而在1991年出版的《法人犯罪与刑事责任》,更令他被日本学界称为“中国法人犯罪肯定论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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