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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才让华航机师罢工继续 劳资协商一再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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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湾交通部的主持下,中华航空公司劳资双方分别在当地时间9日和11日进行了机师罢工后两次协商会议,然而引发罢工导火线的“疲劳航班”问题,劳资双方依旧无法达成共识。

在第二次协商破局后,不论是华航资方或交通部都把矛头指向机师工会,将责任导向劳方在协商过程提出“新方案”,不断“加码”上。华航资方表示,已接受工会一开始所提的诉求,在飞行时间8小时和12小时以上的长程航班都会加派人力,交通部次长王国材也表示对工会的诉求提案,感到“失望”。

外界和不少媒体在第一时间也在华航资方和交通部的误导下,也容易有这样的误解:不是已经同意工会飞行时间8小时和12小时以上,加派人力的诉求吗?为什么工会又要提出“7小时”以上就要加派人力的诉求?协商破局,不就是工会“贪得无厌”,“一变再变”所致吗?

然而,外界在责难工会的同时,似乎忽视了劳资关系的不对等,未能看见劳方诉求在两次协商过程中的多次调整,是因为资方几乎是“寸步不让”的强硬态度所致,而资方要较劳方,更加拥有耗下去的政治、经济后盾和舆论影响力的结构性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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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外界对罢工的质疑与不谅解,华航机师陈蓓蓓表示,罢工是不得已,但工会在诉求上已一退再退,为何资方的傲慢态度没人质疑(图源:中央社)

要了解到劳资双方为何无法达成共识,就必须先回到引燃罢工的“疲劳管理”争议上,即要怎么认定工时,以及多少工时以上要加派人力,以防过劳。

机师工会在决定罢工前,以及引发罢工的首要诉求就是,华航必须以真正能反映身心疲劳的实际工作时间,即“飞行执勤时间”(Flight Duty Period,简称FDP)作为派遣机师人力的依据,而非单纯以“飞行时间”(Flight Time,简称FT)为基准,因为前者包含了飞行、报到、报离和飞机起降前后的准备工作时间,后者只把驾驶飞机的时间当成工时。

工会在罢工前的主张是飞行执勤时间(FDP)超过8小时,就应派遣3名机师,超过12小时就应派遣4名机师。然而,罢工后的两次协商,华航都强硬坚持,只能以飞行时间(FT),作为机师派遣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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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航拒绝改善机师过劳是引发罢工的导火线,有超过1/3的华航机师参与罢工。

面对华航的寸步不让,以及台湾还不太能接受长时间罢工的社会情境,机师工会为了化解争议,在两次协商过程中,只能一再让步。

特别在第二次协商,工会在主要航班上,最后已不坚持飞行时间7小时以上派遣3人,并同意华航提出的8小时以上才派遣3人的方案。

只不过,工会要求在起降两次以上的航班,例如台北-曼谷,曼谷-台北,由于飞机多次起降的劳动强度较强,同时也较容易疲累,所以这类型的航班,飞行时间必须以7小时以上为加派人力的基准。

虽然华航一再强调,机师的派遣是优于台湾的“航空器飞航作业管理规则”(AOR),但如同华航机师陈蓓蓓的形容,AOR只是一个不能逾越的飞行安全最低标准,有如不能越过悬崖一样,如果航空公司只想在边缘游走,万一不小心就掉下去了呢?

罢工即将迈入第六天,第三次协商会议虽然已确定于当地时间13日凌晨1时举行。但华航资方和官方的态度,仍是不能接受机师对于疲劳管理和飞行安全的最后防线,那么破坏劳资关系和华航信誉的,绝非是机师的罢工,而是华航和交通部对于工会的高压和对于人命、飞安的轻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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