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东韶关市本月起给予见义勇为者现金奖励,因见义勇为而牺牲的民众最高可获人民币50万元(约合新台币225万元)抚恤金。
据今天报导,韶关自2月1日起首次实施了「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希望借此鼓励和保障公民的见义勇为行为。
相关办法规定,因见义勇为而牺牲的,颁发50万元抚恤慰问金;丧失劳动能力的,视情况颁发10万元至40万元抚恤奖金;构成重伤的,根据受伤程度轻重颁发5万元至10万元抚恤奖金;构成轻伤的,根据受伤程度轻重颁发3万元至5万元的抚恤奖金。
此外,对未达到轻伤标准、但是见义勇为行为突出的,视情况颁发1万元至5万元抚恤奖金。
相关办法订定,市和下属县政府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需要安排见义勇为专项经费。
除了抚恤奖金,见义勇为者还可以在韶关享有工伤保险、住房保障和入户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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