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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研究港澳中国公民报考内地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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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

《规划纲要》提出粤港澳大湾区要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拓展就业创业空间方面则提出,鼓励港澳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依法担任内地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务,研究推进港澳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依法报考内地公务员工作。

粤港澳大湾区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肇庆市(即珠三角九市),总面积5.6万平方公里,2017年末总人口约7000万人,是中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

根据《规划纲要》,粤港澳大湾区将完善有利于港澳居民特别是内地学校毕业的港澳学生在珠三角九市就业生活的政策措施,扩宽港澳居民就业创业空间。

具体而言,将在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建立港澳创业就业试验区,试点允许取得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等港澳相应资质的企业和专业人士为内地市场主体直接提供服务,并逐步推出更多试点项目及开放措施。并支持港澳青年和中小微企业在内地发展,将符合条件的港澳创业者纳入当地创业补贴扶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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