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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别墅在公路边“隐形”4年,驻村干部分管领导多人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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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和同事去各乡镇对2018年办结的部分审理案件处置情况进行回访。路过浙江省仙居县218省道与该县永安溪支流北岙坑交汇处时,不由得想起这里曾伫立的一栋违章别墅,如今已“盛况不再”。

“这栋违章建筑被拆除之后,多名相关干部先后被问责,可是给了我们当地党员干部不小的警示。”官路镇纪委朱书记感慨道。这声感慨,也把我们的思绪带回到半年前。

“王某某别墅事件的造成,主要是由于我在工作中过于依赖下属,总认为业务上有他们把关。也由于我的工作作风漂浮,对一些有疑点的工作,没有深入跟进了解就草率决定……”

我们与该案当事人之一,曾任仙居县官路镇常务副镇长、分管国土城建工作的吴某某的审理谈话,就从他这段反思开始。

“历时4年,前后三任驻村干部未能发现,两任分管领导未能拆除。关键的问题是,这栋别墅还坐落在公路边。”刚拿到纪检监察室的调查报告时,我们非常震惊,用同事老张的话来说就是:“匪夷所思!”

原来,2014年7月,官路镇新桥村村民王某某与寺前万村某村民私自置换承包山地。次年5月,王某某利用省道封闭施工之机,擅自在置换土地上施工建房。

“公路边的违章建筑,为何历时4年都没人发现?”拿到案卷后,我们向承办此案的纪检监察室干部小王提出疑问。

“怎么没人发现?”小王摇头叹息,“早在2014年县国土分局就已经接到群众举报了!”

经介绍,王某某施工建房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2014年11月,仙居县国土分局接到群众举报,但当时国土分局指派的2名工作人员在向当事人王某某询问时,王某某称平整土地是为了建造凉亭。在没有深入查证的情况下,该2人仅对王某某口头交代土地平整后不能用于建房等事宜,而后没有继续跟踪巡查。

而同时,本该承担巡查发现、处置汇报责任的镇、村干部在日常巡查中敷衍了事、走过场,也声称没有发现该违章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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