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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校园安全新措施:消除隐患比扑火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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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 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公布,这是一部集纳上海20多个委办局的意见、关于校园安全的系统性指导文件。《实施意见》为近年来社会广泛关注的校园安全问题,提供了一揽子的解决方案,称得上是升级版“校园安全新政”,把校园安全责任逐一压实到教育、公安、应急、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众多部门。

外国新闻学界曾有过一次讨论:一条能拉动地区经济发展的大桥通车的新闻和一条大桥事故的新闻,哪一条更具有新闻性?哪一条更值得报道?例子举得有一些极端。突发的负面新闻的确很“吸睛”,但落实消防措施比事后报道火灾的意义更重要。

校园安全风险防范的新闻也如此,曲突徙薪比现场救火更重要。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关系到社会的未来,校园安全往往拨弄着社会的敏感神经。各地校园安全问题一旦发生,极易扩散为燃点极低、传播速度极快的大事件,往往成为舆论的风暴中心。回溯新闻时,公众和媒体往往呼吁痛定思痛,不能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希望给出全面的解决方案。

这次上海公布的《实施意见》,正是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强调用可执行、可验证的措施解决现实问题,不出空招,不放空炮。

2017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的建设意见》,这次上海的《实施意见》结合了上海的特大型城市特色,在不少校园安全措施的空白点上先行先试,给出了“上海版解决方案”。

首先,《实施意见》高度强调校园安全的重要性,校园安全不是教育事业的“副科”,而是“基础课”,《实施意见》在人员配备、财力投放、课时安排等方方面面向校园安全倾斜。这次《实施意见》强化了各年级阶段的安全教育课时;将基本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纳入见习老师规范化培训内容;落实了校园安全的领导机构,明确每千名师生或者每个校区至少要配备一名专兼职的安全干部,并且享受中层干部的待遇。

其次,《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有的放矢的安全措施。《实施意见》特别强调,学校校舍、塑胶跑道要使用符合环保卫生标准的建筑材料,并按照相应的标准建设检测验收;投入使用前,应在学校显要位置及时公示相关信息。如果校方添置橱柜、课桌等可能影响学校室内空气质量的设备,也要求学校提前采购,并在通风情况下放置足够多的时间,在使用前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将校园安全措施落实到具体的指标、数据上,做到可执行、可核实,那才是真正对孩子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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