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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被拘案”当事人赵宇被以过失致人重伤移送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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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州男子赵宇因阻止施暴者涉嫌故意伤害被警方拘留一事引发关注。2019年2月20日,澎湃新闻从赵宇妻子吴女士处获悉,代理律师已经收到通知,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将赵宇移交晋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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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源于一场意外——2018年12月26日晚,赵宇在出租屋听到楼下有人呼救,前去了解情况。他看到一女子正被一男子掐住脖子,便上前拉开。一番拉扯中,赵宇踹到男子腹部。男子经鉴定认定为伤残二级。

这一脚,让赵宇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刑拘了13天。

2019年1月10日,赵宇被释放。福州市第一看守所的释放证明书显示,赵宇因“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应立即释放”,决定予以释放。但赵宇妻子介绍,办案民警表示,赵宇还是属于取保候审阶段。

2月20日晚,吴女士提供的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移送起诉告知书显示,晋安分局认为,赵宇过失致人重伤一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移送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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