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陕西千亿矿权案中被举报的中国司法系统或涉腐败后,湖北法检再有反腐进展。北京时间2月19日,湖北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王晨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判有期徒刑八年。

中国司法腐败所带来的影响不仅牵涉官僚系统更极大影响中国司法体系的建设(图源:VCG)
2018年5月,王晨涉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6个月后湖北省纪委监委通报情况称,王晨“利用司法大肆敛财,涉嫌职务犯罪”,根据报道,王晨敛巨额财产超千万。当年的通报还指出了王晨的敛财手段:违规购买非上市公司股份并从中获利,利用职权通过私营业主放贷违规获取大额收益;在司法诉讼活动中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诉讼当事人财物。
就在王晨被查4个月后,去年9月,武汉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光骏也被查,次月武汉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周滨、武汉市江汉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汉强被查。值得一提的是,周滨与王晨曾短暂共事。
2003年9月至2011年11月间,周滨任武汉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后出任武汉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而王晨2011年1月从湖北法院副院长一职转入武汉中院副院长,次月便升任院长、党组书记,成为周滨的上级。
事实上,武汉法检系统早在2002年便爆出过震惊中国司法界的“腐败窝案”,涉案人员包括当时的武汉中院常务副院长柯昌信和副院长胡昌尤,副庭长3名、审判员7名、书记员1名及律师4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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