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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逆子烧死6亲友出庭竖中指上诉维持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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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桃园男子翁仁贤(53岁)自认长期遭家人歧视,2016年除夕夜在家泼汽油纵火,烧死父母等6名亲友,一、二审均判他死刑,更一审今早针对翁男纵火害6命,判他死刑。

最高法院发回更审后,翁男出庭多次举起中指挑衅记者,曾向法官曾德水斥骂「多读点书」、「恐龙」、「你是国小毕业的吗?」「Fxxking you know」等语,甚至当法官步入法庭时,庭警喊「起立」时,翁却坐在地上挑战法官:「不够格!」甚至大骂出庭的兄长:「禽兽畜生都比我家人更值得让人尊重!」还曾放话说:「人可以轮回几10次,我就追杀你们几10次!」

翁仁贤在7名兄弟姊妹中排行最小,长期认为父母偏袒兄长、家人轻视他,他被控2016年2月7日大除夕晚上7时许,趁16名亲友围炉吃团年饭,将预先购买的20公升汽油泼洒饭厅内外点火,造成父母、看护、兄嫂与姪子等6人死亡,另5人受伤。

翁男犯案后逃亡不久落网,更多次出庭口出狂言,检方侦办时,他说:「多年前就准备要杀害整个家族、灭门了!」法院一、二审审理时屡次扬言「不后悔」 、「你(哥哥)就等着我回来吧!」等语,一、二审均认定他恶性重大,依杀害直系亲属等罪判处死刑。

最高法院于2018年5月将案件发回重审,要求查明案件幸存者所受灼伤,是否因翁男纵火所致。更一审日前进行辩论时,翁男多半抿嘴冷笑摇头,或竖起指头挥一挥,拒答法官的问题,翁男的四哥以证人身份当庭批翁不务正业,却归咎父母兄长,对于苦劝他的人则怀恨在心,还用「最恶毒、人神共愤」的方式犯案,尤其父亲在案发前身体差,好不容易一家人团年,却不幸丧命,翁却毫无悔意,因此痛骂弟弟「猪狗不如、罪大恶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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