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行政院21日通过同性婚姻法草案,并送交立法院审议,预定5月24日实行。国际人权组织“国际特赦”星期四发声明对此表示欢迎。
“国际特赦”组织台湾分会会长黄安妮在声明中指出,“这是台湾婚姻平权的一大进步。该草案是亚洲首个允许同性婚姻的法律草案。它向台湾人民乃至全世界发出强烈信息,表明台湾选择了爱和平等,而非仇恨、歧视”。
这项被定名为“司法院释字第七四八号解释施行法”的草案内容包括,年满18岁的同性伴侣可成立同性婚姻关系,同时享有合法财产继承权、医疗权、收养血缘子女等权利。
台湾行政院21日通过同性婚姻法草案,并送交立法院审议,预定5月24日实行。国际人权组织“国际特赦”星期四发声明对此表示欢迎。
“国际特赦”组织台湾分会会长黄安妮在声明中指出,“这是台湾婚姻平权的一大进步。该草案是亚洲首个允许同性婚姻的法律草案。它向台湾人民乃至全世界发出强烈信息,表明台湾选择了爱和平等,而非仇恨、歧视”。
这项被定名为“司法院释字第七四八号解释施行法”的草案内容包括,年满18岁的同性伴侣可成立同性婚姻关系,同时享有合法财产继承权、医疗权、收养血缘子女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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