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2月22日,已经调查一个半月的中国最高法卷宗丢失相关案件,终于传来定音。然而结果可能出乎很多人的预料。
由中共中央政法委牵头,中纪委国监委、最高检、公安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公布的调查结果称,所谓“卷宗丢失”系最高法民一庭助理审判员王林清本人故意所为,他因工作中对单位产生不满而窃取相关案件材料。
在此前舆论的印象中,王林清是一位体制内不公的受害者、举报人,也是中国最高法权力腐败的被陷害者。如今被认定为泄密者、犯罪嫌疑人,角色转变之大令人难以置信。
同样令人意外的还有王林清在央视认罪。他在画面中表示,“我拿卷的目的,一个是为了泄愤,一时冲动,另外一个就是为了阻止别人去办这个案件”。
或许是因为调查结果和央视认罪都是出现在周五下班之后,又或者官方进行了舆论引导和管控,不满和怀疑的声音明显比较边缘。虽然事件不会就此完全平息,但是这一调查结果已经是盖棺定论。

中国最高法或将迎来一场整顿(图源:VCG)
与早前崔永元曝光视频里的王林清相比,出现在央视画面里的王林清像是换了一个人。他的状态明显更好,发型齐整,语速较快,只是清瘦了不少。
王林清坦白说,“实际上我拿回去的目的,也是为了阻止别人来办这个案件,因为这个案子从2011年立案到2016年年底,已经经历了五年,在此期间,我为这个案件的审理做了大量的工作,所以我不愿意再让别人去办,并且这个案子重大敏感,标的额也很大,办了这个案子,还多多少少也有一定的成就感。”
根据官方的说法,为了这样的目的,王林清向世人撒下了一个弥天大谎,自己也可能身陷囹圄。因为调查结果还称,“经国家保密部门鉴定,王林清拍摄的、在网上流出的案卷材料中涉及国家秘密。鉴于王林清的行为已涉嫌犯罪,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立案侦查。”
而在此前,王林清在舆论中一直都是一个受迫害者、悲剧英雄的形象。甚至在稍早前,网络中还曾传出王林清举报最高法院院长周强的信件,以及王林清与周强等人的录音。于是外界更加坚信王林清的清白,以及中国最高法的黑暗。
然而随着调查级公布结果,以及王林清在央视认罪,表明事件的真相与外界的想象其实是南辕北辙,人们的认知不得不进行极大的反转。但是反转人们的认知,或者说是取信于民,并非一件易事。
可以发现,官方媒体集中以统一口径报道了调查结果,以及王林清在央视的认罪,而零星的怀疑声音仅仅出现在个人的微博和微信之中。尽管如此,还是有些怀疑论被屏蔽删除,例如两篇微信文章《致联合调查组:王林清认罪后的十个疑问》、《精神病人王林清》。
另外,调查结果还涉及早前曝光视频的崔永元,指“赵发琦将王林清介绍给崔永元,崔永元在其工作室帮助王林清录制了反映所谓‘凯奇莱案’案卷丢失、监控视频‘黑屏’等问题的视频,上述部分视频经崔永元剪辑后分段在网上发布。”如果王林清涉嫌泄密犯罪,崔永元可能也难逃干系。
然而在调查结果公布一整天后,崔永元的微博一直毫无动静。可能崔永元自认理亏,无意辩解,也可能是被限制使用微博。
但《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尚有发言的资格。他在个人微博中表示,“由中央政法委牵头的联合调查组得出的结论应该是最权威的”,“这件事告诉我们,无论什么事,轻易不能相信非权威机构作为单一信息源的一面之词,舆论力量在讲述一件事时,切忌立场先行,做简单的判断,一定要对事情可能存在的复杂性保持警惕”。
值得一提的是,在王林清相关案件搅得中国舆论场沸反盈天的时候,胡锡进很“意外”地一直保持沉默,直至如今水落石出,不得不说可见胡锡进的判断与定力。当然也有可能,胡锡进在当时就已经得到一些内部的消息。
随着王林清的“阴谋败露”、“身败名裂”,中国最高法被“洗白”了吗?
答案应该是否定的。中国最高法此次风波可以说是“大事化小”了,但是没未“小事化了”。
如英国BBC引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朱景文的话说,“王林清、崔永元制造出最高院有问题的印象引起很大的反响,显示民众本来就对司法公信力不够信任,法院还有许多待改进之处。”
胡锡进也提到了这一点。他在微博里称,“为什么王林清撒谎能够掀起这么大波澜?我认为根子在官方公信力的整体不足。公信力的缺失会导致巨大的正义成本,国家必须正视这个问题并下力气逐渐缓解它。”
事实上,此次联合调查组的结论也明白无误地认定,“‘卷宗丢失’等问题暴露出最高法院内部案卷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在工作人员报告‘卷宗丢失’后,相关责任人没有按规定及时上报,也未及时启动调查问责程序;保密规定也有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给一些人提供了可乘之机”,“最高法院审判管理不规范,存在超过法定审理期限等问题”,“王林清违规接受当事人吃请,帮助打探案情,其行为违反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落实廉政准则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
尽管相比于王林清的说法和外界此前的想象,这些都是“无伤大雅”的问题,但是对中国最高法而言仍然是颇为严重的指控,最高法领导层对此也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值得持续关注的是,中共会不会以此为抓手整顿最高法,如此其实也是在保全中国司法形象的前提下达到了重塑中国司法秩序、权威和公信力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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